到了什么地步,哪怕天好地好,什么都最好,收成最好的时候,只能保持个温饱,根本存不下来粮。
天不为人做控,庄稼地里谁也不能保证年年好,一旦收成不好,饿死的那就不用说了。
所以呢,百姓中没有家小的跑的跑,走的走。
这一部分没有成家的还偏偏都是青壮年,他们越跑这里的日子是越不好过。
田博华就是在这样的日子里度过,但他已经四十岁了。
虽然老母老父已经不在了,但有妻子还有一个儿子。
他拖家带口是想走也走不掉,只能逆来顺受。
就在这天晚上的白天,王州的一个小儿子看上了村中有一个姑娘。
当街当着众人的面上纵马把人抢走,其他人害怕不敢做什么,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田博华和这些人不一样的是,他看了看那姑娘拼死挣扎想要逃脱,在马上大喊大叫。
这姑娘确实长的不错,眼睁睁看着这好好一个姑娘就要被糟蹋了,心中不忍。
接着又想了想自己的家,心中纠结,暗骂贼老天为什么要把自己生在这样一个世界。
最后,终究是心中的正义感占了上风。
也正好田博华虽然是个庄稼汉但也练了几年的功夫,脚上练就了踏苗疾走的功夫。
这个踏苗疾走是说,田里的庄稼苗还没有成熟的时候,田博华可以踏在苗头上面那个一点点的位置向前疾走。
不过也不能一直用,他毕竟只是一个庄稼汉,不是侠客,不是武客内力不足以支撑他一直使用。
脚尖一点地面,很快就紧紧跟在马儿的后面。
田州这个小儿子也注意到了身后有人跟着,但就像出门从来不带保镖一样,毕竟他多横啊!在这里从来是谁都不敢惹得存在。
心中觉得,这家伙看来是冲我来的,不过你追追呗,你又不敢对我怎么样,我是谁,这个村子里面谁敢惹我。
根本不怕田博华,手中马鞭为了挑衅身后的人,只是轻轻拍马向前行,马儿的速度还在变慢。
田博华心里恼火啊!这位小少爷是平时欺负人欺负惯了,你看有人到现在这个局面依旧是悠闲的,今天不治一治你,你是不知道好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