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有些聪明人看看实在躲不过,也只好马上招认了。这样还能躲过一顿毒打。
等到上面儿再复查的时候,自己在翻供好了。这也是一个聪明的做法。
因为审案这个过程并不是县官儿一个人能说了算的。等他把供状写好之后,然后再寄给上级,上级看了之后再派人复核案件。
看看是不是这个案子判错了,如果判错了的话就会发回。让县官儿重审。
因为上级派的人发现这个案子案情的招供不够明确。作案的工具好像也不太对。所以这个案子还存有疑点,只能让县官再重新审一遍。
如果审完之后再递上去,发现还是不行,那还得再返回再重申。
虽然这种情况并不是很多,但是县官也最怕碰见这种情况。
因为这样做的多了之后,上去就会认为这个县官儿的能力不行。
连一个案子也审不好,还能做些什么?所以这样一来就会影响他的前程。
所以县官也就尽量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一般一审下来就会把这个案子做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让人挑不出适合的毛病来。这样一来上面儿看了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也就减少了发回重审的机会。
到时候县官儿再往上面儿给送一些。过了几年之后自己的升迁就有希望了。
一般县管在往上升,也就是升一个类似于现在副市长的级别。
也就是从七品升到了六品。也就是升到了府里,当了一个通判。而通判这个位置很重要。
因为他也是主管审案的。到时候案子审的好,再往上升,那可就是知府了。
古代的时候能当一个知府也很了不起。因为在他的下面还管着十多个县。
这样一来他的权力就很大了。原先他只是一个县官,只能在县里弄一些钱。
现在可好了,各个县的县官正在向他进贡,给他送礼。这样一来,他捞着钱就很多了。
就和原先说的一样,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说当一个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