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了吗?食人魔出现了!”
“什么?!”
冒险者公会里,顿时炸开了锅。
“食人魔把路给堵了?”
“没错,你这蛮子消息也太闭塞了。阿布内尔商队损失惨重,听说死了二十多个人呢!”
坐在老金对面的柯布森,一边嚼着肉干,一边漫不经心地说道,仿佛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他喝了一口啤酒,继续说道:
“而且,运往多登斯男爵领地的八辆马车,都被毁了。”
“我去,这么恐怖?那岂不是团灭了?”
二十多人,可不是个小数目。
老金不禁想起,当初阿布内尔商队邀请他加入的时候,他还犹豫了好久。
要是他当时答应了,说不定现在也已经变成了一堆肉泥,葬身食人魔之腹了。
想到这里,老金不禁打了个寒颤。
看来,人生的际遇,还真是难以预料啊。
果然,保镖这种高危职业,还是少碰为妙。
“怪不得公会里这么热闹……”
老金环顾四周,发现公会里的人,比平时多了不少。
有人在来回奔跑,有人在大声喧哗,有人不小心摔倒在地,还有人一言不合就开打。
这场景,简直比菜市场还要热闹。
“食人魔……”
食人魔(Ogre),是一种体型巨大,力大无穷的怪物。
它们拥有强壮的体魄,厚实的脂肪,以及天生的好斗性格,是天生的战士和破坏者。
它们凭借着强大的力量,统治着其他怪物,肆意破坏着周围的一切。
一旦它们发怒,后果不堪设想。
它们就像是一群无法无天的暴徒,横行霸道,无恶不作。
如果它们出现在某个偏远的小村庄,那这个村庄,就离灭亡不远了。
就算村民们齐心协力,将食人魔赶走,也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这次,食人魔出现在商道上,袭击了过往的商队,造成如此严重的伤亡,也就不足为奇了。
想要对付食人魔,至少需要魔法师,或者能够使用魔法的战士才行。
老金记得,阿布内尔商队里,好像并没有这样的人。
他们这次,真是倒霉透顶了。
“这玩意儿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我以前怎么没听说过,这附近有食人魔?”
“谁知道那些怪物是怎么想的?说不定是来找妈妈的。蛮子,你试试用怪物的思维方式思考一下,说不定能找到答案。”
“我哪知道啊。”
一般来说,像食人魔这种强大的怪物,是不会轻易出现在人类聚集地附近的。
它们更喜欢躲在深山老林里,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毕竟,它们也知道,如果杀的人类太多,就会引来冒险者讨伐。
这次,食人魔突然出现在商道上,肯定是有原因的。
不过,老金对此一无所知。
他又不是怪物学家。
他所了解的怪物知识,都是从图书馆里借来的书上,或者从其他冒险者那里听来的。
“总之,阿布内尔商队、伊斯班特领主,还有冒险者公会,都发布了悬赏令,赏金非常丰厚……附近的冒险者,肯定都会蜂拥而至。怎么样,要不要一起去?”
柯布森提议,一起去参加讨伐食人魔的队伍。
老金摇了摇头,说道:
“你疯了吧?少喝点酒,都喝醉了吧?”
“我还没醉呢。”
就凭他们两个,还想对付食人魔?
老金见过的最强的怪物,就是石化鸡蛇了。
而在食人魔眼里,石化鸡蛇,估计连塞牙缝都不够。
柯布森又喝了一口啤酒,然后将酒杯重重地放在桌子上,说道:
“蛮族人,天生就应该拥有无畏的勇气。挑战强者,不是你们的信仰吗?”
“你从哪听来的歪理邪说?我才不信那些东西呢!还有,别叫我蛮子,你这满脸痘痘的家伙!”
老金毫不客气地指出了柯布森的皮肤问题。
“你怎么老是纠结这个?一起去嘛,参加讨伐队,就有1枚银币的保底收入,如果成功讨伐食人魔,还能再拿到2枚银币。这种机会,可是很难得的。什么?痘痘?”
“没错,就是痘痘!你赚了钱,就赶紧去治治你的脸吧!”
“哈哈,你这家伙……”
柯布森尴尬地笑了笑,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他总是用手去摸脸,难怪痘痘会越来越严重。
不过,老金并没有多说什么。
“……现在已经有几十个人报名参加讨伐队了。就算食人魔再厉害,也不可能在这么多人的围攻下活下来。虽然肯定会有人牺牲,但我们应该不会那么倒霉吧?人多力量大嘛。”
的确,就算再强大的怪物,也无法抵挡人海战术。
人类,就是这么一种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