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央自然知道他想念的如今也定想念他。
可他不想进了城,一时将那一股报仇的志气消散了。
“魏村,杨村,与我有何干?然,只因为他们姓魏、杨,数百口惨死马黑麻之刀下,我若不能提马黑麻首级去见它,如何睡得好觉、吃得下饭、练得好武?”卫央心中做此想。
有些事,是不能不去做的。
座下一匹骏马,手中一柄大枪,卫央立在山坡之上,目视自东逃窜而来的敌军。
马是敌人的,杀了敌人便是我的。
枪是敌人的,砍了敌人便是我的。
“赵家枪法在我手中尚未饮血,今日正好一试。”卫央拨马让过百余骑军的前锋,待他们逃过,却衔尾追上去。
这一追,足足有三日。
他不紧不慢,只踔上敌人,待他们失去耐心转身绞杀时,瞧最少的一股纵马迎面,他马术虽差,但在马背上提起内功便如蝴蝶,腾挪辗转,自刀锋中钻过,在血光里起舞,枪法若不成,那还有剑法,不及用剑法,一招擒拿手将敌人的弯刀划破敌人的胸膛,纵然杀不死,也要叫敌人身上多一两个伤痕,而后再追击,便流血也要流死对方。
眼看到吐鲁番汗城,只剩下七八十个骑军身心俱疲。
他们既不敢散开,又无法回头绞杀。
人一多,那厮便仗着武功高明溜之大吉。
倘若只派十多个人,总也要被他干掉一两个重伤两三个其余之人人人挂彩。
难缠的对手!
但他们也并不过分担心。
“眼看到汗城,他若还再敢跟,咱们也有武功高手!”那伙人竟敢想,“到时杀了他,速檀必重重有赏。”
只是如今还要有半日路程,且他们人困马乏。
如之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