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感叹道,随后望了望四周,没有看到其他人后便驾着马车继续向边境而去了。
……
中央行省的一个小城镇,洛澄独自在集市上转悠,为了不引起注意,他选择绕过边境,这样也省去了很多麻烦。
中央行省的城镇繁华程度远远超过了北境行省,即便是冬季,集市上也是人头攒动,热闹非凡。这里寒风远不如北境的寒冷,也无法掩盖人们的热情。街头巷尾弥漫着各种香味,摊主们高声叫卖着自己的商品。
洛澄在集市中穿梭,他的目光落在了一匹白马身上。这匹马高大而威猛,毛发如丝绸般柔软,有经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一匹好马。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快来看看我这儿的马。这些马都是东部草原精心挑选、培育的骏马,无论是拉货还是赶路,它都会让您满意。这些马都经过了严格的训练,性格温顺,容易驯服。”
马贩子吆喝着,吸引着路人的注意。
“这匹马怎么卖?”
洛澄直接走到白马跟前,轻轻抚摸着马的脖子。
“哎呀客人真是好眼光,这匹马可是我这儿最好的马,不瞒您说,它以前可是一位骑士大人的座驾,在战场上受了点小伤,我可是费了好大劲收购过来的,一口价,十枚金鹰!”
马贩子盯着洛澄的表情试探着报起价来,但没有听到洛澄任何回应。他又打量了一下洛澄的穿着,咬了咬牙:
“大人,十枚金鹰是因为它受过伤的缘故才这么便宜,如果是一匹健康的战马,它这样的可是三十枚金鹰都买不到呢,要不当我交个朋友,九枚…不,八枚金鹰卖给你!”
马贩子以为洛澄在犹豫,便降低了价格。
“这匹马我要了。”
洛澄用灵力视野检查了一遍白马的状态,如马贩子所说,它的前腿受过伤,看样子是被箭矢射中的。
“好嘞,按之前说的,八枚金鹰。”
马贩子还没说完,洛澄便扔给他十二枚金鹰。
“十枚金鹰买马,另外两枚买马鞍和马具,它值这个价。”
洛澄说道,曾经与妖族的战争中,洛澄没少骑过马,所以他知道眼前这匹战马是一匹不可多得的好马。
马贩子脸上洋溢着快乐,这样阔绰的大客户好几个月都不一定能碰见一个,一匹马卖出去他差不多能少干两个月的活。
“行嘞,您先歇着,我马上给您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