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慕时冷冷道:“要吃饭就好好吃,我有手,不需要你夹。”
“而且,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口味早就变了,当年喜欢吃的东西,我现在已经不喜欢了!”
黎慕时的面色冰凉,透着生人勿进的压迫感。
“黎慕时,你夏姨好心好意给你夹菜,你不接受就算了,这样也太无理了!”
黎祈年紧皱着眉,好像要压制不住怒气了似的。
林初雪赶忙随手给黎慕时夹了个鸡爪。
“没错,阿慕这些年口味变了许多,以前喜欢吃的,他现在都不怎么喜欢吃了,他现在都随我的胃口,我喜欢吃鸡爪,他也喜欢吃,阿慕,你说对吧?”
林初雪说着,扭头看向黎慕时。
她给他使眼色,想让他安分一点。
反正也就一顿饭,就不能好好的把它给吃了吗?做什么非要这么剑拔弩张的?
黎慕时微微蹙眉,面色复杂的看着碗里的鸡爪,有些哭笑不得。
这丫头,想着做和事佬,却也不打听一下他的具体喜好。
他分明……最讨厌吃鸡爪了!
鸡爪这东西,就一层皮,又没有肉,他嫌麻烦,不是万不得已,是不吃的。
黎慕时虽说满心无奈,却也顺从的夹起她夹的鸡爪,慢慢啃了起来。
黎祈年看着黎慕时这举动,心里乐了。
虽说这几年黎慕时和他犟气,不搭理他,不回家,但正所谓知子莫若父,黎祈年能看出黎慕时对林初雪的宠溺和包容。
臭小子分明还是不喜欢吃鸡爪的,却为了不落林初雪的面子,选择了吃掉她夹给他的鸡爪。
毕竟两人这些年从未相处过,黎慕时又怎么可能会随了林初雪的口味呢?
看着林初雪也夹了一个鸡爪,冲他尴尬的笑了笑之后开始啃,黎祈年不由得想起了时瑾宁。
他好像从儿子和儿媳妇的身上,看到了他和瑾宁的影子。
莫名的,眼眶有些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