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恶魔是麻烦的生物,除了克劳利之外的恶魔都很难缠。
婚礼结束之后又过了一段时间,在这期间史蒂夫撞破了两次林德尔私下里教训北区跑过来打劫的劫匪。不管是成年人还是那些过于壮硕的失学少年在他的眼里都不够看,外表看上去温和无害的小少年掸着裤子上的灰土,愈发熟练地将这些人打包扔进街头巷尾的垃圾回收箱。
按理说,他不应该过多地牵扯人类的事情,但现在维护这条街区的治安仿佛已经成为了习惯。
“这也太厉害了……”
就连身体素质不错的詹姆斯也大为震惊,没想到他们三个里最能打的会是他。
史蒂夫也觉得,像这样威风凛凛的样子,《罗杰斯历险记》的主人公大概应该改名字,而且说不定在换了主角之后,这本历险记的厚度都有可能翻倍。对此巴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觉得如果一下子就把对手全部都干掉的话故事根本没办法展开,所以主人公最好还是应该由他来担当。
“就像是士兵游戏一样,我们两个来当突击步兵的话,史蒂夫你就是指挥官的角色了。”
巴基伸开手臂,态度热络地一边胳膊肘一个揽住两个人,林德尔皱了皱眉头,最终还是没躲开。
“说起来,你们有没有注意过最近有个特别好看的姑娘出没在附近的街区?金色大卷发戴着眼镜……”
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已经开始把目光转移到异性的身上,巴基向着他的两个朋友介绍自己的最新发现,可惜压根没得到什么有效的回应。
“抱歉,没注意到。”
这是史蒂夫的回答。
“人类的长相对我来说都差不多。”
这是林德尔的……暴论。
不过大家都已经习惯了他是个暴论制造机,巴基刚打算开口调侃他们两个“不上道”,就看到林德尔如临大敌地略微屈起膝盖,一只手将他们两个拦在身后,做出迎战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