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行的曾胜噗通一声就单膝下跪了,慌得旁边的刘启荣也赶紧下跪。
刘启荣不过是个乡下土霸王,但曾胜是有见识的,怎么说也是做到了复兴军中校团副位置的中高级军官,什么人能穿什么袍服,心里还是有数的。
在叶明帝国来说,飞鱼服和斗牛服是稍微有些泛滥的,官职大一点的,有点爵位的很多都得到了赐服,更别说锦衣卫百户以上人手一件,但蟒袍就少了,至少也是子爵爵位以上者才能穿。
而且就算子爵,一般赐下蟒袍,也就是把蟒绣在两侧,或者在胸前作为补子用,像叶晟穿的这种过肩的通体升天蟒袍,曾胜印象中,也就是巴国公和他的老上司辽郡公刘崇礼等少数几人,有过这样的赐服。
万万没想到,这个年轻的叶上校竟然也有一件?勋贵中,好像没这号人物啊?就算是哪位大佬的子侄,也不可能穿这种蟒袍的啊?
突然,他浑身一抖,好像想到了什么!姓叶,十八九岁,难道?
“有旨意!”叶晟双手一抖,另一幅圣旨出现在了他手中。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探索美洲,乃大明万世安泰之计也,然其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特授皇帝陛下胞弟,太上皇陛下三子叶晟便宜行事之权也,探险队中无论华夷,无论何等人种,均需听命!钦此!”
中文读完,叶晟又用法语读了一遍,这下所有人都明白了,站在他们面前的,竟然是当今皇帝的三弟,太上皇叶福来的三儿子!
难怪十几岁就能官至上校,还能带领几百人的探险队,更可以调来北洋舰队的战舰。
原来这就是叶晟的底气!这件蟒袍是叶福来特意找叶开要的,知子莫若父,叶福来生怕自己的这三儿子太过偏激,也知道他心里有疙瘩。
但叶开的主他做不了,爵位乃是国家重器,叶开不说封赏,他这身份当然就更不好提,不过一件过肩通体升天蟒袍,他还是能要到的。
而叶晟手里的这份圣旨,那就是叶开给的了,因为他知道去那种冰天雪地探索,必须要给予极大的自主权,不然捆手捆脚的,根本没法弄。
“臣曾胜,愿听调遣!”
“草民刘启荣,也愿听王爷调遣!”
刘启荣的都吓懵了,以前他觉得一个知府,那都是大到天上去的高官了,没想到在他面前竟然站着的,竟然皇上的亲弟弟,当下他也想当然的认为叶晟肯定是王爷。
巴拉诺夫几人也跪在了地上,叶晟笑嘻嘻的转过身去,“巴拉诺夫先生,呃,不对,我该叫你什么呢?巴千户吧!你认为大明皇帝的亲弟弟,可以抗下收编舍利霍夫-格里科夫公司这个事情了吗?”
巴拉诺夫把头杵在地上屁股翘得老高,“来自俄国罗斯帝国新阿尔汉格尔斯克州的巴拉诺夫,愿意听从您的调遣,从现在起,您就是舍利霍夫-格里科夫公司的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