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觉想她那数十年如一日不变的软趴趴招数,忍不住扯下唇,道:“变厉害再说。”
她却像是得什保证似的,抿着唇笑起来,语气又轻又软:“你答应我啊,你答应的啊,不许食言,不许不理我。”
那夜最后,她得他的回答,欢天喜地地化作原形跑入山野。
那个时候,他没想,想不,那竟是最后一面。
就在他进圣地的前十天,她在他身边留着的灯突然灭,他当时正在练字,见那灯的变化,手中的笔“当”的一下落在素白的纸张上。
从他年,少有那样不沉稳的时候,可那日他奔向后山时,步子踉踉跄跄,跌跌撞撞,手和脚都是软的。
那样多的血,从她狐狸窝里流出来,她仅撑着最后一气,像是在等他来。
现场几乎无法遮蔽的气息和痕迹,几乎在明明白白告诉他,他那对他严厉有加的师父,绝不容许有人动摇他的道心,终于忍无可忍对素『色』下死手。
小狐狸一生天烂漫,气息干净得跟白纸似的,甚至好长一段时间跟着他吃斋念佛,不论对谁,都没有过半分坏心,仅仅因为一句喜欢,仅仅因为喜欢他,就得死。
她倒在他怀里,血『色』尽失,像是知道己生命尽,她没说是谁动的手,没跟他告状,没跟他呼疼,她前所未有的听话、乖巧,只是执拗地一遍遍重申:“我、喜欢。”
“我那天,骗你的。”她拉着他的袖子,委屈地淌眼泪:“就是很喜欢。”
她说,如果有来世,她不想当妖,她要当人,那样,就能离他更近一点。
不用每夜『色』降临就回湿漉漉的狐狸洞,不用在他不理她的时候束手无策,连见一面都艰难。
不用在一起,就是近一点,再近一点就好。
小狐狸死在心上人的怀里,那是他第一次抱她。于是她闭眼前看天空的最后一眼,都觉得云是亮的,风是清的,阳光是暖的,这个世界都是亮堂堂的。
汇觉带着那颗妖珠,离开青山寺,没有接着除魔卫道,没有去圣地。
他混入人海,在红尘中流浪,有时候走着走着,觉得她就跟在身后,清清脆脆地央着他去买那些稀奇古怪,只有小孩子爱吃的甜食。
时间越久,他就越想念她。
他固执己见,疯似的收集诸多歪门邪道的术法。
数百年,上千年的时间从指间淌过,他越发阴晴不定,喜怒无常,他一时兴起追杀『乱』造杀孽的妖物,又在转眼间想起哪家人家曾帮过他和小狐狸,下一刻就借运术这样阴损的法子交他们手中。
曾经令圣地都忍不住起接纳之的天骄少年,变人们中颇为忌惮的“妖僧”。
不知浑浑噩噩不知多少年,谁知竟叫汇觉找个用妖珠投生的方法,不,或者说,是有人主动找上门。
可那都不重要。
他大半数修为注入妖珠,令其投生在人间一户普通人家,她的父母为她取个新名字,叫洛彩。
彩『色』的彩。
她这一生果过得顺遂,闺中娇养,有一个从小玩大的少年陪着,及笄后他们顺理章亲。前世孤独至死的小狐狸终于等来一场有回应的感情,她依旧爱笑,笑起来明艳动人。
她的夫君对她极好,说是精心呵护不为过。
这个方法有两点忌讳,一是施法人永远不能出现在她面前,二是她二十五岁时有一场劫难,劫难过去,之后便是彻底,崭新的人生。
于是那二十多年,汇觉暗地里守在她身边,看着她穿着大红嫁衣嫁人为妻,跟人琴瑟和鸣,情浓浓。
他夜夜不能寐,眼前全是她灵动精致的眉眼,淌着泪说喜欢他,一眨眼,又是她和别的男子相携来的画面,几次刺激得发疯,酗酒,后又回隔壁默默守着她。
他想,那时小狐狸流着泪说不喜欢他的时候,心里是不是像他今时今日一样酸涩,委屈,难过得要命。
后来,他终于知道她这一世“命中大劫”是什。
鬼婴出世,需以命换命。
一千多年,他终于得以解脱。
金光流淌最后一滴,汇觉颤着唇亲亲洛彩的指尖,一直从容不迫的人喉咙里终于有哽咽的破碎之音,他道:“我喜欢你。”
很喜欢,很喜欢。
那是一句迟千年的回应。
可素『色』再听不。
他们最后的结局,不过是她生,他死,两人死生不复相见。
“睡一觉起来,以后什都是好的。”汇觉笑着松开她的手,任由金光她严严裹住,任由己像砂砾般消散在半空中。
片刻后,洛彩睁开眼。
她对上薛妤等人复杂的视线,又看看身处的环境,最后掀开身上的子坐起身来,颇有些不好思地问:“我这是怎?”
“夫人这两日可有见过什和尚吗?”薛妤垂着眼,神情看不出什变化,试探般地问个早前问过的问题。
洛彩仔细回想半天,摇摇,道:“不曾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