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迟华黎确实与魏国尉迟姓氏的人没有半点相似之处,她可以光着脚坐在冰天雪地里啃食带血的肉块,她可以拨开死尸寻找腐烂尸体上的值钱东西,她也可以带着一帮子属下跟敌对的土匪们血拼,目的有可能仅仅只是为了一包糙米、或者一匹马,她没有“上等人”的血统,更没有“上等人”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她的目的很简单——填饱肚子,然后活下去,活下去,然后填饱肚子,没有原因,只有结果。
他们是从百里以外的越国而来,越、吴、菖、高、丰、迂,六个小国分别位于金、魏以北,国土面积加起来也不过大魏的四分之一,十四年前,大金先帝金谋收北齐时,曾试图派兵攻占菖、迂两国,但遭到魏国派兵援助,自此,这六国表面上独立,实则为金、魏两国的附庸,越、吴、菖一直向魏国纳贡,高、丰、迂则每年向金国进贡,连年不断,民商通行,甚至于关税也不敢向这两国收取。
越国最近两年内,夏旱秋蝗,天灾不断,难民四起,还有瘟疫流行,可以说民生是破败不堪。灾民四处流向各国,但限于金、魏两国闭关不许灾民入内,因此不少越国百姓均流于金、魏两国夹道之中求生存,有胆者横马抢劫,即成土匪,无胆者,乞讨躲避,饿死荒野。尉迟华黎即是其中有胆者之一,没人知道这女人是怎么收服手下那些男人的,唯一知道的就是她的武功了得,胆识了得,基本上谁也没怕过,可惜胆识跟运气并不成正比,最强悍的未必就是最厉害的,这话如果换作十天之前,任谁说尉迟华黎都不会相信,可十天之后的今天,当她开心地左手拎着一只烤羊腿,右手拎着一个酒坛子时,她真信了,聪明确实是有聪明的好处。
“喂,你到是还有点用处嘛!”一屁股坐到金云溪的面前,并不管地上是不是很脏。
金云溪靠着火堆,虽已是初春二月,但春寒却不比冬寒强多少,“是你胆子够大,敢抢军用粮仓,我不过是告诉你位置而已。”
“啐,什么军用、民用的,管他奶奶的,喂——是谁的?”下巴朝金云溪的肚子努了努,虽然还看不明显,可相处了十多天,这点事她还是能看出来的。
金云溪望望自己的小腹,笑得温柔,眼眸被火光照得闪亮,“我说了你可能也不信。”
“那就说说看啊。”咬一口羊腿。
“他(她)父亲也姓尉迟——尉迟尊。”
“哦,哦?尉迟什么?”
“尉迟尊。”
“魏国那个?”在她的记忆中,叫尉迟尊的似乎只有一个人。
金云溪的头刚点下来,尉迟华黎就扑哧大笑起来,前仰后合地笑掉了嘴里的羊肉,肉沫子还喷到了金云溪的脸上,金云溪擦了擦脸上的肉沫子,不知为何,她也觉着好笑,是啊,这确实是个很好笑的笑话,一个土匪婆居然敢说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是皇帝的,“知道他(她)的舅舅是谁吗?金宏——金国的那个金宏!”
尉迟华黎抱着肚子笑倒,天啊,她就说这个女人是疯子吧,这世上有那么好命的女人吗?丈夫是新登大宝的魏帝,兄长是号称霸王的金帝,要真是这样,那她现在在这里干吗?
“好笑吗?是真得。”金云溪双手捂了捂两腮,从小习惯了笑不露齿,没试过这样仰天大笑,不大适应。
“我真有点喜欢你了。”尉迟华黎用力拍了拍金云溪的肩膀,她用力拍谁通常表示她对这人感觉不错。
原来这真算是个笑话,脱离了与他和兄长的关系,她什么也不是,什么也算不上,没人认识她,也没人理她说了什么,尉迟华黎把她当疯子,金、魏的边关守军也把她当疯子,原来一当做了最终的选择后,就再也不能回头了,即使有点后悔,即使想回到从前。自由果然不简单啊,就像现在,她很自由,没有争权,没有压抑,却要为了下顿饭你拼我抢、你争我夺,活在这世上果然不是件容易的事。
“大姐、大姐,不好了。”小四跌跌撞撞地跑过来,上气不接下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