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把事情都说出来,别人怎么帮你分忧?”把半生的羊肉放到火上继续烤。
支起上半身,看了金云溪半天,“我真想知道怎样才能让你吓得尿裤子?”
转动着树枝上的羊肉,“下辈子吧,这辈子是不大可能了。”活了这么多年,直到这几天才发现自己是这样一个不怎么会哭、笑的木头人,或者说皇家里大半是她这种不懂哭笑的木头人。
“啐!”放下酒坛,“那个元老大派了俩喽罗来,不过是为了告诉我,让我赶快滚出这片荒地,他说这里是他的地盘,让我把昨晚抢的粮食全部交给他,否则——我们一个也跑不掉,然后……我就把那两个喽罗的胳膊给卸了,这两个混球,以为我是女人就好欺负!”啪啦——将酒坛子扔出半丈远。
对于这些附属小国的人文、地理的认知,金云溪很是自信,但一说到帮派、土匪、打打杀杀,她就没办法了,其实自从昨天抢了魏国边关的暂时粮仓后,她就一直寻思着下一步要怎么办,回魏、金国对于目前的她来说都是不可行的,一来两国边城皆已封锁,二来这里没人认识她,即便她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相信她的身份,再者,就算回到魏国,万一某天她暴露了,若是又恰好逢金、魏两国开战,她深信作为帝王,尉迟尊会选择些什么,这无关男女之情,关系得可是魏国的官民一心,这个道理同样可以套到兄长的头上,收留逃回的妹妹,即便金国朝臣说不上什么,可万一两国因此起了战端,弃边疆数万百姓的性命不顾,只为了自己妹妹的安稳,即使这一切实际上与她没有半点关系,可如果事情发展到了那一步,一切罪过肯定都将由她来扛……
“你想不想找个安稳的地方盘踞下来!”
尉迟华黎瞅了她一眼,眼神相当不屑,这不是费话嘛!
“你可知道我们现在待得这个地方离越国的都昌城有多远?”从地上捡起尉迟华黎的匕首,慢慢切着熟得流油的烤羊肉。
“这里离都昌城一百多里,离吴国的臼城三十多里,离魏国的祁羊城十多里,离金国的西省边界碑二十多里。”卟啦卟啦地叙述完后,觉得自己最近有些太听她的话了,这女人看起来瘦小柔弱,说起话来却又总是带着不容置疑的意味,这让她相当讨厌,真不知道自己最近是犯了哪门子的贱。
“落风……你可知道这附近有个叫落风的小山?”她不敢确定,毕竟只是从娘亲的残卷里偶然读到过,是否真有其山她并不大敢确定。
“有,就在北面没几里远。”懒得给她多作解释,火堆上烤得羊肉更诱人。
“真得?”挡住她伸过来的手,不让她拿火堆上的羊肉。
“是啊!”啪得拍开金云溪的手,这女人真够烦人的,整天问东问西的。
抚着被尉迟华黎拍红的手背,但笑不语,原来她没记错,那么也就是说,残卷上记载的相应的地理也就不会差到哪里去了,“落风山……落定风尘,倚山为王。”
“喂——疯子,我话说前头啊,明天一早,赶快带着你那帮老老小小的滚蛋,省得连累我们。”撕下一块羊肉入口,大嚼起来。
金云溪也是学着她的样子撕肉,可惜力道不够,撕不下来,最后只好拿匕首割。一边嚼着烧肉,一边仰头看向头顶上的夜空,满天星子闪烁着,像无数滴被太阳映照的水珠,忽明忽暗……她从没想过自己的人生里还会有这样的经历——以地为床,以天为被,身边还挨着个打家劫舍的女土匪,而且还是个不怎么喜欢她的女土匪。
抚摸着还没怎么外凸的小腹,不管未来怎么样,她绝不言弃,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家族又如何,眼前这帮难民哪一个不是如此?难道只是因为她的身世不同,就非要高人一等?没用的,落魄就是落魄,这怪不得谁,如果她能隐忍着继续留在尉迟尊身边,享受他的宠爱——不顾未来的宠爱,她今天可能正躺在温暖舒适的床上,吃着太医开的补品,继续享受着她皇贵妃般的尊崇,然而她选择了逃脱,选择了自以为是的自由,不管是对是错,她都必须自己走过去,她跟娘亲不同,娘亲选择了一辈子守在丈夫的身旁,不管受了多少委屈依然如故。她跟干娘也不同,为了感情上的干净无尘选择独善其身。现在,她还不能正确地定位自己,或许临死时,会有人给她下定论吧?不过——她相信自己绝对是个“不安于室”的女人,因为——这世道本就不会让人安于室,女人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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