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聿安摇头,跟霍廷招呼了一声,“廷叔,我先回家去了。”
等孟尧他俩一走,霍廷手插在裤兜里,大概是刚撒谎去了,忘了江方濂是下来干嘛的,看到保温杯才后知后觉。
“吃饭吧,吃饭…”
孟小狗屁颠屁颠地跟在人家身后,胳膊上挽个塑料口袋已经够滑稽了,就差摇尾巴。
“怎么啦?安安。”身边没人,孟尧跟沈聿安说话都亲热些,摸了摸沈聿安的额头,“不烫啊。”
沈聿安垂着眼睛,看着孟尧手里还没完工的手套。
“孟尧…”他喊了声孟尧的名字,孟尧目光灼灼地看着他,剩下的话像是卡在了嗓子眼儿。
“干嘛呀?说话说一半,吊我胃口。”
沈聿安摇头,推着眼镜腿,微微叹了口气,“我叔叔回来了,我现在得回家,晚点你再来找我?”
第37章
“去呗。”孟尧挎着袋子,和他这顽劣形象格外违和,活像是霍廷店里打麻将的大姨。
沈聿安口中的“叔叔”是他的继父,要孟尧看来,沈聿安继父人不错,对沈聿安和他妈妈都好,人斯斯文文的,跟沈聿安站在一块儿倒像是亲父子,人家工作也好,常年在加拿大出差,只要一回来,就是大包小包的礼物,步梯上的小孩见了,都羡慕沈聿安。
霍廷买毛线和勾针,他觉得他是被下了降头,要不然就是中了邪,自打那天见孟尧织手套,他满脑子都是手套。
今天经过百货商场的时候,他鬼使神差地在卖柜台买了毛线和勾针,又强忍着尴尬和羞耻,和人家售货员学习了半天。
手总算是不抖了,只是速度还是提不上来,每一次回针他都得使出全身力气,他想不通孟尧是怎么做到那么流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