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不对,是桃花源记(4k)

九九年,他卖掉祖传的破渔船转行包沙场。

那个年代,建材行业的野蛮生长有多野,你难以想象。

想要包沙场,光有钱可不行。

你还得有刀,你更要有权。

刀是用来在原有的利益链上砍下肥肉的,权用来摆平白道上的各种麻烦的。

按理来说,祖祖辈辈都只会打鱼的丁大海,三样都不沾,根本不可能爬起来才对。

可结果,却惊掉了丁大海老家所有人的眼珠子。

他家乡几个敢打敢杀的狠人对他纳头就拜,莫名其妙的就成了他手底下最锋利的刀。

他老家新到任的县长,也不知喝了什么迷魂汤,刚上任就跟他熟络无比,恨不得穿同一条裤子。

短短半年之内,他就从一个只会打鱼的鱼佬,成为了他老家黑白两道通吃的大豪。

自此以后,展露头角的丁大海朋友越来越多,敌人越来越少。

酒桌上称兄道弟的朋友,在旁人那就是一堆酒肉朋友,真到用时可堪一用的一个也没有。

在丁大海这,立马变成了可以托妻献子的过命朋友,两肋插刀算什么?这些酒桌上的酒肉朋友能为了丁大海的利益插自己两刀。

当然了,事后回过神来以后,也不是没人怀疑自己当时中了邪。

只不过拿不出证据,外加实力大损后,难以撼动大势已成的丁大海。

“我托人查了一下玄镜司资料库里记载着的诡异信息,找到了一种能够轻易改变他人想法的诡异。”

王诩听到这,忽然想起来自己在赏金猎人网站上查看资料时,看到过的一种诡异:“你说的该不会是食梦貘吧?”

食梦貘,多为狼级诡异。

目前已知体型最大的食梦貘只有婴幼儿巴掌大小。

身体介于虚实之间,依靠人类做噩梦时溢散的恐惧情绪为食。

食梦貘体型弱小能力单一,只靠身体素质,战斗力甚至没有一只小白鼠高。

种族特性,迫使它们必须依附经常做梦的人类才能活下去。

被食梦貘选(附)中(身)的人因为经常做噩梦,神经会不可避免的衰弱。

一旦神经衰弱到一个临界点,被附身的人就会死。

“世人只知道食梦貘会吞噬人类美好的梦境,让人夜夜做噩梦,却不知道,食梦貘也是玩弄梦境的高手。”

“食梦貘之所以让人天天做噩梦是因为人们做噩梦时,会溢散出它的食物——恐惧的情绪。

这并不代表,食梦貘除此之外就什么都不会了。丁大海那诡异的人际关系,很有可能是食梦貘篡改了那些人梦境后的后果。”

韩立的嘴跟机关枪一样,噼里啪啦一通喷射。

“我要是没记错的话,食梦貘应该是诡异里罕见能够进化的诡异之一吧?

赏金猎人网站上公开公布的资料里记载过白头鹰那边曾有人亲眼看到过,食梦貘浴火重生后化作梦魇。”

记忆力尚可的王诩,也猜到了昨晚阎方遇袭的真相。

看起来平平无奇,就是一个普通富家翁的丁大海,不知用了何等手段,豢养了一只以人类七情六欲为食的梦魇。

食梦貘是战五渣,由它进化来的梦魇可不是。

根据赏金猎人网站上的公开资料显示,每一头梦魇,最差也是狼级巅峰诡异。

当然了,最好、最强的梦魇依旧处在狼级巅峰。

只不过,后者能轻松殴打十个前者不带喘气。

“丁大海家那头三足蟾蜍,他自己都能解决!

他上次组建的搜救队伍之所以会躺下一半,估摸着跟那头梦魇不无关系。”韩立定下结论。

“你怀疑,丁大海从一开始就没把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

由始至终,他只信那头不知道藏身在那里的梦魇。”

王诩综合韩立给出的情报,联想到了庄园外随时等候着的两辆考斯特。

怪不得来的这么快?原来是早有预备啊!

再想想丁大海进了封门村以后的种种‘淡定’表现,王诩确定,韩立的判断没错。

丁大海从来就没信任过他们。

他之所以找上他们,不过是为了帮他的梦魇,找一些质量上乘的口粮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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