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笙进了省队大门之后,南风转身打了个车,回家了。
他现在的”家”是一处距离树青体校不远的高档公寓,一百多平的两室。一个人住的话很宽敞,如果再多一个人,那就很温馨了。
房子是四年前买的,那时候房价正低迷,南风买了一套自住,又陆续在市中心多买了几套。毕竟是那么物美价廉的东西,错过多可惜。那时的他不算一个商人,不过可能是出身于商业世家的缘故,他这方面的敏感度还是有的,觉得买房子肯定亏不了。
房子多了,自己住不过来,他就租出去了。凌峻宇知道这事儿之后,还笑他寒酸。南风也只是付之一笑。
蚊子腿也是肉,明摆着的利益,他为什么不拿?
不过么,在这些闲置的房子里,有一套,他是坚决不租的。那套是地段最佳、环境最好、房型最棒的。
这套房子,是给陆笙留的嫁妆。
直到现在,南风还觉得自己这个想法有点抽风,所以没有和任何人说过。
回到家,他看了一下午的财务报表。这些报表除了他自己公司的,还有凌峻宇给他的。南风以前看报表的方式很粗放,现在他要做的就是看懂细节性的东西,然后自己分析一下财务报表所反映出来的公司经营情况。
想当一个管理者,他还有许多东西要学习。
他手头的两个公司都是四年多前投资的。那时候他和父亲关系闹得很僵,南争鸣断了他的财路,南风不想坐吃山空,用手头的余钱投了两个公司。
公司规模不算大,每年的利润有一半用来扩大经营,另一半装进南风的腰包。
几年下来这又是一笔钱。有钱了,怎么花,这是个问题。
南风倒也不着急做决定。看完报表,他伸了个懒腰,扫一眼桌上一个小摆件。那是一个用树脂做的拉布拉多犬,狗狗趴在地上,黑亮的眼睛水汪汪的,萌态十足。这是陆笙在地摊上买的,二十块钱一件,买之后用红色的玻璃纸包装,送给南风做生日礼物。玻璃纸上还打了蝴蝶结。
他看着这只狗狗,又想到了今天中午的陆笙,想到他们那无意间的亲密触碰。压在心底的情绪突然毫无预兆地释放出来,不过是几秒钟的接触和停留,却在几个小时之后演化出一场微妙的旖旎情思,让他耳畔微微有些发热。
南风觉得,自己这样因为与一个未成年少女的肢体触碰而想东想西,实在有点龌龊。
大概是因为素了太久吧……毕竟,别说初-夜了,他连初吻都还在……
嗯,不能总这样单着,是时候该找个女朋友了。
过了几天,南风去了n大的管理楼,上课。他早已经从哲学系顺利毕业,这次来上课是因为报了个ba总裁课程班。
“管理”这门学科,最重实践,最忌纸上谈兵,南风自然清楚这一点。不过,有时候理论知识的学习,可以帮助人更好地去实践。当然,这个过程也因人而异。有些人听完理论知识之后回去实践,没搞好,把公司玩破产了,就反过来骂课程班。实际真的是课程班的错么?未见得。
知识这种东西是最客观的,有些人学知识学成了社会精英,有些人却只学成了书呆子,说到底,因人而异。
关于ba课程班,南风还跟凌峻宇提过,结果令他诧异的是,凌峻宇竟然也上过这类课程班。南风有点奇怪,这货怎么转性子爱学习了,于是问道:“你为什么上课程班?这不像你。”
“哥们儿,你知道什么是‘换叫’吗?”凌峻宇一边说着,一边嘿嘿嘿地笑,笑得猥琐又下-流,让人恨不得脱鞋打他。
这个词,南风本来听都没听过,但是听听这货的笑声,结合一下语境,他想不理解都难了。
于是他拒绝和凌峻宇继续讨论这个话题。
因为住得离n大不远,所以南风骑着山地车来上课。他驾照早已经考下来了,只不过这几年一直没什么用私车的机会,出门时近的话就自行车,远了就打车,汽车一直没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