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礼

隔壁那个饭桶 酒小七 3502 字 11个月前

蓝衫拿到自己的手机之后,给宋子诚发了个短信表示感谢,顺便也解释了一下自己没有亲自出门迎接领导的原因。

宋子诚没有回她。

乔风买回来的坛子鸡很好吃,蓝衫和薛定谔都表示满意,不过一人一猫就“最后一块鸡腿肉该由谁来吃”这个问题产生了分歧。乔风怕薛定谔吃撑,就把鸡腿肉判给了蓝衫,不过好像蓝衫吃得也很多……算了,一会儿给她找点健胃消食片吧。

吃完饭,乔风提出想去散散步。他之前饭后总是要出门溜达一会儿的,不过自从蓝衫入侵了他的生活,这一习惯就被打乱,现在他想恢复这个优良传统。

蓝衫也要一起去。

乔风觉得,某种程度上来说蓝衫和薛定谔有相似之处,都有点黏人。薛定谔黏他是因为依赖他,蓝衫黏他……大概是因为对他色心不死?

外面日头已经沉下去,天光微敛,路灯尚未苏醒,整个世界呈现出一种日夜交替间的晦暗。

蓝衫走在乔风身边,她背着手,因为心情好,总忍不住一蹦一跳的,幅度不大,却相当的刷存在感。

乔风忍无可忍,用力一按她的肩膀,“你想得胃下垂吗?!”

这小区的绿化做得很不错,面积大,维护及时,草坪整齐,花木茂盛。小区入口处有个广场,广场中央有个喷泉,晚上喷泉底部的彩灯会亮起来,照耀着不断变换形状的喷泉水花,五光十色,晶莹璀璨,美不胜收。

俩人在广场溜达,看小孩子们打闹,看大妈们集在一起跳广场舞,夜风悠来,吹散喧嚣,只余满心的平静。

蓝衫闭了闭眼,感觉精神放松,内心宁静,像是不留一隙,又像是装满了整个世界。

突然,她感觉自己膝盖上痒痒的,还隐隐有些微凉的湿意。她诧异,睁眼一看,登时吓得毛发几乎倒竖。

一只大狗,正在嗅她的膝盖,还一个劲儿摇尾巴。

狗!!!

“嗷嗷嗷!”蓝衫惨叫,几乎是本能地,伸手一勾身边人的肩膀,紧接着搂住他的脖子纵身一跳,双腿借势攀到他的腰上,勾住。不能掉下来!

乔风:“……”

这个女人突然窜到他身上,像是一只树袋熊一样紧紧搂着她,这……几个意思?

她此刻侧搂着他,两手交叉扣着他的肩头,双腿不依不饶地缠在他腰上,还有越来越收紧的趋势。因为贴得太近,她的胸膛紧紧挤压着他的上臂。夏天到了,大家穿得都不厚,所以那鼓囊柔软又有弹力的触感很清晰地透过衣料传到他的肌肉上,被他皮肤上的神经末梢编码成电流,飞快地传送到他的大脑皮层。

乔风只觉那小小的神经电流似乎成了势不可挡的洪流,一下一下猛烈地拍击他的头脑。他被刺激得太阳穴直跳,大脑似是在嗡嗡作响,他一动不敢动,身体僵直如一尊雕塑。

偏偏蓝衫还不罢休,双腿绞着他的腰不断发力,借此支撑着躯干往上挪,似乎是要爬到他肩头上去。当然,她不可能成功,此举造成的唯一效果就是她不停地在他手臂上蹭啊蹭……

真是够了……

乔风的脸渐渐烧起来,现在他的大脑已经被刺激得当机了,整个人呆若木鸡,没有足够的脑细胞去思考蓝衫为什么这样做。

与他相反,蓝衫则是精神亢奋得很。她的下巴搁在乔风肩头,又尖叫一声,道,“乔风!狗!”

你才是小狗呢……啊,狗?

乔风慢慢地回过神来,低头看了一眼那只半大的金毛,它竟然还没走。这小狗看起来挺喜欢蓝衫的,看到蓝衫挂在乔风身上,它仰头望着她,似乎在等她下来。

原来只是怕狗。乔风身体一松,但与此同时,自己刚才紧张得如临大敌,其实全没必要,白瞎了他的神经递质和肾上腺素,这让他些微的有些不满和失落。

他扶了一下她的腰。还好刚才他本能地挪了一下小臂,否则被她的大腿卡住,那就太尴尬了。

蓝衫低头看那眼巴巴望着她的金毛,欲哭无泪,“你怎么还不走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