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晚饭,蓝衫在出门之前,巡视了一下乔风的穿着。
今天乔风按照蓝衫的建议,穿了白色短t恤和蓝灰色休闲西装,袖子撸起来露出结实的小臂;下边穿了深蓝色休闲裤,踩一双棕色低帮牛皮鞋。
他觉得这样穿真的很奇怪,像是在哗众取宠。
与之相反,蓝衫觉得这身搭配比他那一身“卖保险标配装备”要好太多。不过她看了又看,总是有些不放心,于是让他坐下。
果然,她看到他裤脚下隐藏的绿油油的高帮袜……无力吐槽。
她怒道,“你现在立刻、马上给我换双袜子,就上次买鞋赠送的那双,特别短的。”
“哦。”乔风心不甘情不愿地换上在他看来该列入“高位截瘫”行列的袜子。换好之后,他重新站在蓝衫面前。
蓝衫摸着下巴认真打量了他一会儿,突然说道,“不如你把裤脚挽起来试试。”
乔风现在已经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淡然了。反正已经够怪异了,不在乎更怪异一点。他弯下腰,唰唰唰,三下五除二,把两个裤脚都挽了几圈。
蓝衫黑线,“谁让你挽成这样的?你是要去插秧吗?!”
他一愣,“我要去上课。”
蓝衫摆手,“放下来重新挽,要那种九分裤的感觉,懂不懂?”
“懂了。”九分裤当然就是九分的长度啦,这有什么不懂的。乔风把裤腿放下来,唰唰唰,重新挽上差不多整个裤子百分之十的长度。
蓝衫更无语了,“你这样连插秧都会被嫌弃好不好!”
乔风觉得蓝衫的要求太苛刻了,他直起腰,在镜子前转了两圈。
此刻镜中的帅哥竟然同时兼顾了文艺青年和二逼青年的气质,堪称神奇。当然乔风自己是没有感知到这一点,他对穿着的适应程度向来高,只要不是裸奔,基本上都能忍。他点点头,“我觉得这样还行,我们走吧。”
不要!蓝衫恨不得抱他大腿,“求求你了,让我帮你重新挽一次吧!”
乔风有点不耐烦,但是蓝衫都求他了,他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
他坐在沙发上,蓝衫蹲在他的脚边。她把他的裤腿放下来时,抱怨道,“你好笨呀。”
“我?笨?”乔风觉得不可思议,一个笨到需要平方的人竟然说他笨?
蓝衫听乔风的口气不善,以为他要罢工,她连忙改口道,“你好聪明的,肯定一学就会,现在仔细看。”
蹲着太累,蓝衫改为半跪在地上。她先把他的裤脚压平整,然后再折,再挽。
乔风一开始还看着她手上动作,后来不知怎么的,目光一偏,转而看着她的脸。因为视角的关系,他只能俯视她,像是尊贵的王者在俯看自己的奴仆。她敛眉低目,神情认真,在他眼中,也就显出那么一丝谦卑和顺从。
乔风突然福至心灵,明白蓝衫为什么一定要坚持帮他挽裤脚了:传说一个男人帮一个女人穿鞋是很浪漫的事,那么反过来,一个女人帮一个男人挽裤脚,应该也差不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