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3章·

清晨,凌霄用他的摩托车送走了妈妈,他将把妈妈送到埔里,然后她可以搭车去台中。每次妈妈来章家做客,都是这样回去的。站在那块“青青农场”的招牌旁边,我目送妈妈坐在摩托车的后座,被凌霄风驰电掣地带走,心头说不出来是股什么滋味。离别的场面并不悲伤,没有眼泪,也没有伤恸,该说的话,妈妈昨夜里已经跟我说了,如今,反而显得特别地沉默。我一语不发,只是不知该说什么好,那种“隔阂”的感觉又在我心头升起,妈妈仿佛距离我很遥远很遥远。但是,当妈妈终于消失在那一大串飞扬的尘土里,我又忽然感到无边的空虚和怅惘起来。妈妈走了,她去解决那许许多多纠缠不清的问题,今后,她的命运会怎样?我的命运又会怎样?

章伯母用手揽住我的腰。

“走吧!”她温和地说,“你好像没睡够的样子,要不要再去睡一下?”

“不!”我轻声地说,深深地吸了口气。“我想在这附近随便走走,这儿的空气很好。”

“要不要我陪你?”凌云好心地说。

我不置可否,说实话,我并不想要她的陪伴。在这种心情下,我宁愿一个人走走,有许多时候,人是需要孤独的。章伯母代我解决了问题。

“凌云,你还要喂鸡昵!”她不经意似的说。

“哦,我忘了,”凌云抱歉似的望着我,“你先走走,等会儿我来找你。”

“没关系,”我说,“我喜欢一个人散步。”

“别走得太远,”章伯母说,“穿过农场,沿着通往树林的那条小路,你可以走到河边。那儿有树荫,否则,太阳出来了,你会觉得很热。”

“好的。”我说,茫茫然地望了一眼那广阔的绿色原野。

章伯伯、章伯母和章凌云向幽篁小筑走去了。我在那儿呆呆地站了几分钟,就任意地踏上青草,毫无目的地向前走去。有一大段时间,我脑子里什么思想都没有,只是不断地向前行走。

清晨的空气凉沁沁的,带着些露水和青草的气息。太阳已经爬上了地平线,把东边的天色染成了绯红和浅紫。地上的草是湿润的,树枝梢头也缀着露珠,远处的山朦朦胧胧地隐现在一层薄雾之中。我走上一条小径(并没有研究它是不是通往树林和河边的),低垂着头,毫无意义地数着自己的脚步,一面细心地不去踏到路边的小草。我行走得那么漫不经心,几乎使我撞在一个毛茸茸的小动物上,同时,我听到一串脆生生的轻笑。我站住了,抬起头来,我看到章家的羊群正散在草地各处,一个牧羊的山地女孩子正望着我发笑。我摇摇头,想摇散我那迷迷茫茫的感觉。那山地女孩大约有八九岁,大概想逗引我的注意,她骑上一只绵羊,那羊竟驮着她奔走。这引发了我的兴趣,我站着看了好一会儿,她和羊群嬉戏着,又捉住一只小羊,弄得母羊绕着她急鸣……我低下头去,又去继续我的行走,明天我会和这小牧羊女交交朋友,但是,目前我什么兴致都提不起来。

太阳升高了,小草上的露珠迅速地蒸发消逝,我看得到草地上我的影子,短短的裙子在风中摆动。草叶明亮地迎着阳光,绿得那么晶莹。我蹲下去,摘了一片起来,是一片羊齿植物。再走几步,我看到草地上有两朵孤零零的蒲公英,也摘了下来,我把它们插在耳朵边上的头发里,如果有一潭水,我一定要照照自己的样子。水?不是吗?我听到了水声,加快了脚步,阳光没有了,我已经走进了小树林。

这是座小小的天然林,由槭树和大叶桉等植物组成,小径上积了一层落叶,干燥清脆,踩上去簌簌有声。我仰起头,阳光从叶隙中射人入,像一条闪亮的金带。有株大树上有个鸟巢,一只小鸟伸出头来看了一眼,立即又缩回头去。我有些想笑,却不知道为什么笑不出来。走出树林,我来到小溪边上了。这只是一条小溪,水细细地流着,大部分的河床都干涸地暴露在阳光之中。水边有疏疏落落的大树,树枝参差地伸向河水。我扶着一枝树干,沿着岸边的草丛,滑落到溪边石子密布的河床上。石子凹凸不平,我脱下鞋子,提在手上,赤裸的脚踩在石子上有些疼痛,我并不在意,阳光开始灼热了,我的后颈被晒得发烫,我也不在意。走向水边,我踩进了水里,冰冰凉的水使我陡地打了个寒噤,一片羊齿植物落进水中了,那该是我鬓边的。我站住,提着裙子,弯腰望着水中的我自己。被太阳晒得发红的脸庞,一头给晨风吹得乱糟糟的短发,和耳边那两朵黄色的蒲公英……我几乎不认得我自己了,那副怪样子对于我是陌生的。直起腰来,我猛然听到一个声音在喊:

“对对!就是那样!不要站起来,你这个傻瓜!”

我吃了一惊,不知道这人在骂谁。回转头,我看到一个男人正站在溪边的大树下,指着我身边乱嚷,我i宅诧异地看看我的前后左右,除了我似乎没有别人。我再望向他,他已经停止乱嚷乱叫了,只是有些无精打采地呆站在那儿,手里握着个调色盘,另一只手倒提着一支画笔,瞪视着面前的一个画架。我有些明白了,走出溪水,我赤着脚走到岸边,爬上了杂草丛生的河堤,荆棘几乎刺伤了我的脚。走到他身边,我打量了他一下,大约二十七八岁的年纪,穿着件陈旧但却整洁的白衬衫,一条灰色的西服裤。头发乱蓬蓬的,脸庞瘦长而清癯,眼睛是他脸上最突出的部分,大而黑,带着几分梦似的忧郁和对什么都不信任的神情。整个说起来,他的文质彬彬和艺术味儿都很够,就是和这原始的山林树木有些不调和。

我绕到他左边,对他的画纸张望了一眼,使我條诧异的是,那张画纸上只胡乱地涂了两笔深浅不同的绿,别的什么都没有。

“你还没开始呢!”我说,“是我闯到你的画面里来了吗?”

他废然地掷下了画笔,叹了口气。

“我几乎可以画好这一张画,假如你就采取那种临波照影的姿势,保持十分钟不动的话,这会是一张杰作。”

“你在画我?”

“本来我想画日出,可是……”他耸耸肩,“我没有灵感,事实上,我已经画了三天的日出都没有画出来,一直等到你出现,那姿势和那流水……哎!我几乎可以画好这一张画,如果你不动!”

看到他那么一副失望和懊丧的样子,我觉得非常感动,我没料到这儿会遇见一个画家。

“我可以回到溪水那儿去,”我自告奋勇地说,“你还可以画好这张画。”

“没有用了!”他皱着眉头说,“灵感已经跑走了,你绝不能没有灵感而画好一张画。”他取掉画纸角上的按钉,握住画纸一角,“哗”的一声就把画纸撕了下来,在手里揉成一团,对着溪水扔了过去。纸团在水面浮沉了一下,就迅速地被流水带走了。

“你实在不必撕掉它,”我惋惜地说,“你应该再试一试,或者画得出来呢!”

“没有用,我知道没有用!灵感不在了!”

我从念书的时候起,就不会解释灵感两个字,现在高中毕了业,仍然不会解释这两个字。一度我发誓想成为一个作家,却始终没写出一篇小说来,或者因为我没“灵感”,但我觉得对我而言,没“恒心”是更主要的原因。不过,我很同情他,尤其因为是我使他丧失这分灵感的,这让我感到自己做错了什么事似的,而我又无力于弥补这项过失。我抬头看看前面,绿色的旷野高低起伏,各种不同的树木疏落散布,偶尔点缀着几株红叶,再加上那一弯清流……到处都是引人入胜的画面,如果想画画,材料该是取之不尽的。

“或者你可以画画那棵大树,”我指指前面的一棵树,热心地说,“如果你需要,我就到树下摆个姿势给你画。”

他收拾起画笔画纸,一面纳闷地问:“你是谁?我没有见过你。”

他到现在才想起来问我是谁?十足的“艺术家”!

“我在青青农场作客。”

“青青农场,”他点点头,“那是一家好人。”把画笔颜料都收了起来,他没有追问我的名字,这对他没什么意义,他看来就不像会记住别人名字的人。把东西都收好了,他挟起画架。“好吧,再见!我要回学校去了。”

迈开步子,他沿着河边向前面走去,这是谁?学校?是那个什么都会的韦白吗?我摇摇头,不再去研究这个人,掉转身子,我向相反的方向走去。

我几乎立即就把那个画家忘记了,在一片荆棘之中,我发现许许多多红得透明的野生草莓,映着阳光,像一粒粒浸着水的红宝石。我拨开荆棘,小心翼翼地走过去,采摘了几粒。放在嘴中尝了一尝,一股酸酸涩涩的味道,并不像想象的那样香甜可口。但是,它们的颜色是美丽的,我摘了满满的一大把,握着它们穿出这块荆棘,然后,我开始觉得太阳的威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