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馨本以为,雷霆宇来e国是办公的,但除了刚到的那天,他出去了一会。
剩下的时间,俩人全部用来玩了。
白天,雷霆宇带着她玩遍e国的各大美景,兰馨拍了好多照片,跟着boss出门,福利超多。
有人给拎包,有人结账,还有人当导游,不过雷导游的耐心不怎么好。
所有的景点,全部被他简单粗暴的概括成一句话。
比如到大英博物馆,boss是这样解说的。
“这是一个放着很多,死人东西的地方。”
兰馨表情严肃的点头,坐等雷学霸科普。
一分钟后,学霸依然面瘫脸。
“没了?”
“嗯。”
好吧。
跟这种惜字如金的男人出来玩,指望他能画风突变,侃侃而谈,那是不靠谱的事。
于是兰馨决定笨鸟先飞。
这种古城,随便一个建筑都是历史,如果不提前找到一些资料,很多情怀都感觉不到。
跟闷骚的男人出来,他明知道却懒的说。
所以兰馨暗下决心,第二天要去哪里玩,晚上提前复习下资料。
但是这个计划,也没成功。
因为晚上她很“忙”。
终于得到机会可以吃的光明正大的雷boss,以一种无耻的嘴脸吃了又吃。
美其名曰:白天我陪你玩,晚上你陪我“玩”。
兰馨每天都累的没时间看资料。
甚至第二天还要挂着两个熊猫眼,迈着颤抖的两条腿,跟着雷霆宇绕来绕去。
关于晚上陪boss“玩”的这件事,兰馨其实想稍微矜持下。
虽然不小心被boss知道喜欢他的事儿了,但也要按着流程进行嘛。
比如拉拉小手啊,亲亲小嘴啊,然后再那个什么。
为了表示自己还是个挺矜持的女人,兰馨在第一晚过后,搬到了次卧的夫人房。
本想用这样的方式证明自己是个矜持的姑娘。
但不矜持的雷boss直接过来,大刺刺的把人按倒,吃干抹净后,还无耻的发表下“使用感言”。
他是这么说的,“想换地方直说,不用这样欲迎还拒,我比较喜欢你直接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