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那时候就偷偷的许下心愿,以后希望可以过上一个礼拜吃一次排骨,三天吃一次肉的美好生活!”
“没志气!”boss鄙视她了。
他的女人,就这么点卑微的愿望?吃口肉就满足了?
“你以为这很容易?就比如出去应酬,一堆人坐在一桌,盘子里是颗很大的四喜丸子,你说我这样的身份,上去就夹,像话吗?又比如,一看就很好吃的蜜汁猪肘,我好意思吃吗?”
她接受的教育是,饭局尽量不动筷子,尤其是淑女,不可以吃太多肉。
兰香出去都是吃几口,然后很矫揉造作的擦擦嘴角,说几句人家不喜欢吃肉啦。
“以后,我夹给你。”
兰馨顿觉这是个无比美好,且体面的行为。
如果boss夹菜,别人不会看出她是个喜欢吃肉的女生,她就不用顾忌那么多了吧~
傻猫,这点小事,至于高兴成这样?
boss看她吃的这么开心,心情也不错,突然听到兰馨自言自语的说。
“一会我们去我原来住的那个房子吧。”
“什么?”
“之前你在那里欺负过我,所以我很讨厌那里,一会我们回去,你陪我下棋。”
boss想了下,明白她的意思了。
猫今天很开心,一点点的小事,就哄的她忘记了之前的不开心。
所以,她想回到那个俩人发生过争吵的地方,用开心的回忆,抹掉不开心的。
“嗯,好。”
齐磊说的对,投其所好
boss决定,回去给齐磊涨薪水。
走的时候,兰馨突然驻足。
“怎么了?”boss问。
“这个相片,拍的太美了!”
上次来的时候,这里还没有挂这个。
可能是老板后添加的。
是一副黑白的小猫照片,明明没有彩色,却把猫咪拍活了,睡眼惺忪的,兰馨看一眼心都暖了。
谁拍的,这么有才?
落款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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