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是人人都像他,由衷地为她高兴。过不了几日,这抹红会将会成为姑娘们的闺阁笑谈,公子们的酒后霪言,从此在她身后指指点点。
他怎么能让她成为别人口中的笑柄呢?于是心窍一动,退到假山下头,掣着北果问:“你身上带没带匕首?”
“没有,”北果稀里糊涂地摇着脑袋,“我带那玩意儿做什么?”
奚桓怒其不争地瞪他一眼,四下里搜寻一番,土里拣出快毛边薄片石头,先往自个儿手上狠狠划了一道,挤出好些血,掣着后头的衣摆蹭上去,还嫌不够,便拽了北果的手也划了一道。
如此这般,蹭得嫩松黄的衣摆上招摇着一块血迹,堂而皇之地闯进女人堆里,像幼年的义气,却没了幼年时的莽撞。
不知怎么的,花绸看见他,一下有了主心骨似的,也不觉着难堪了,也不发窘了,挺直了腰,将他嗔一眼,“你又逃席。”
他翛然走到跟前,背对着一班姑娘,刻意躬身行了个礼,“大冷的天,姑妈在园子里逛什么?”
花绸陡地笑了,忘记了羞耻,忘记了害臊,“逛就是逛,还能逛什么?”
人堆里顷刻炸了窝,姑娘们的眼睛不住往奚桓下半截瞟,乱语窃议吹过他耳畔,什么话都有,但他不在意。
他笑着托起花绸的衣袖,半掩在她身后,巧遮住她腰臀下的红,显露他后头昭昭的一大片血。人言可畏?但没要紧,他可以让自己变成一个天大的笑话,来使众人嘲讽的眼光遗忘她的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