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后金在海边获得的粮食决非“米粟”,高第于正月初六奏报曰:“奴贼希觊右屯粮食,约于正月十五前后渡河”,说明右屯确实有相当数量的粮食,此时若及时撤退则会有充足的时间将“右屯”的“粮料”安全转运进山海关,可如“督屯通判”金启和“宁前道”袁崇焕这等人却非要阳奉阴违、抗命不遵,这直接导致了“粮料”没有时间及时转运,等后金军果真如高第所言“约于正月十五前后渡河”时又慌了神,于是在右屯海岸丢弃部分粮食。这是右屯海岸上粮食的由来,但值得注意的是既然粮食有“粮”、“料”之分,那么在撤退时也必然有先后的,作为“粮”的“米粟”自然是先撤,剩在右屯海岸上的必然多是“料”而非“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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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锦右撤退和粮食转运这件事上,袁崇焕和金启倧根本差不上手,这个在前面分析两人官职时已经分析过了。
其次,就是右屯的粮食到底有没有过转运。《三朝辽事实录》天启五年十二月有一段比较有意思的记载,“圣喻朕以渺躬继承祖宗……不过为抢夺右屯粮草之计,而籍兹为饵……”。从此处看,虽然明军在十月就撤走了锦右的主力(见前面引用过的“前因柳河之败,旧镇仓皇撤防,右屯大凌止供哨将憩息”),但是右屯的粮食却是没有撤走,而且是故意留下来为饵。这个为饵的想法很奇特也很违背军事常识——没兵还留饵不是招贼么?《三朝辽事实录》中只记载了天启的圣旨里有这种说法,但是这个方案最初的提议者究竟是高第还是兵部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按照常理推论的话,始作俑者为高第的可能性更大些。再看天启六年正月兵部报告宁远开战后,又有一个上奏“兵科罗尚忠题称:关门索粮于司农不啻疾呼,闻右屯之积尚多,向欲移就近地,而悍军倡言抢粮,遂寝其说。今奴且营右屯搬移,既以无及焚毁,亦奚容迟,不然已为盗资矣……”天启对此的回答是“圣上曰,这所奏言,切实所宜急行,如右屯粮草轻弃与贼,而退守宁远已为失着,宁远为关门障碍,急当移兵应援,不可拘画地分守之说,迟误者定以军法从事。”从这里可以看出三点:其一,之前以右屯为饵的说法很可能是高第的托词,实际是因为悍军倡言抢粮而无法搬运;其二,右屯自始至终就没有过转运粮食的打算,至少直到宁远大战开打后,朝廷都没收到高第有过这种意向,因此兵部和皇帝才有这种担忧;第三,附带的可以看到,宁远一开打,天启就要求高第出兵援救,后来的事实是高第龟缩,因此战后就因为这个丢了官。
因此,右屯既然从来就没有过转运粮食的计划和行动,又何来搬走了米粟留下草料?因此,《明史袁崇焕传》所说的高第“委弃米粟十余万”确凿无疑!
到此为止,回顾一下大佬给袁崇焕栽赃的逻辑:
1、把袁崇焕属下“督屯通判”金启倧的管辖范围扩大到整个辽东镇,以此将右屯粮食的没有撤退栽赃给袁崇焕。而实际上,通判一职只能是府、县两个行政级别主官的助手,从来没有过任命为一镇的助手为“通判”,而周文郁的《边事小纪》更是明确写明“金启倧署宁远通判事”。
2、通过臆想的努尔哈赤派四万士兵一次运送四万石粮食,因此“推断”右屯只有四万石粮食,以此将后金其它劫掠到的粮食推给觉华岛。而事实上,派遣四万士兵只是为了一次运完是一个最为异想天开的臆测,实际上努尔哈赤派兵四万的原因是他只有四万无甲兵。
3、通过剪切史书和蒙混过关,把右屯说成是“焚房谷而走”的七城之一。
4、毫无根据的捏造说,高第得到后金要抢右屯的报告后就开始下令转运粮食。而事实根本没有记载有过这个计划、命令或者行动。
5、根据以上2、3、4条,把高第右屯留在右屯的粮食数量大大缩小,以此推翻至少五六本明清史书(也是所有)中所说的觉华岛粮食全部焚毁的记载,同时推翻《明史》中记载的高第“委弃米粟十余万”,即,以捏造的3条证据推翻了所有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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