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清继续道:“看你那个连杨老爷家的土豆都能惦记好几天的穷酸样,我和画皮鬼商量了一下,趁着还没走远,就给你送来了。”
沈怜垂下眼睑,不知道在想什么。
郑清单手托腮,笑道:“别愣着啊,快吃啊。”
那鱼汤还冒着热气。
热气里混合着奇异的香味儿。
沈怜又盯着郑清,吐出几个字:“你先吃。”
郑清愣了一下,转身拿了一双筷子。
当筷子正要伸进碗里时,他却被沈怜抓住了手腕。
沈怜也露出一个笑,从自己今天带出去的饭盒里拿出自己用的、确保别人没有碰到过的筷子,一字一顿道:“用这双。”
郑清盯着沈怜的眼睛,放下自己手里的筷子,接过沈怜的那一双,吃了一块鱼肉。
他吃东西的时候,也斯文优雅得不像话。
他把那双筷子递给了沈怜。
沈怜接过筷子,也夹了一块鱼肉。
唔,味道还不错。
隔壁的唐秀才刚打完牙祭,五脏庙有了贡品,便坐在灯下继续完成他的大作。
这几天不知道怎么了,连续几天晚上都没睡着,反而精神得很。
而且还文思泉涌。
他洋洋得意,超过风家的那个家伙指日可待!
他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种写文章从不停笔的感觉!
一个时辰过去了。
两个时辰过去了。
他还是不停地写、不停地写,仿佛这样下去笔头就能开出美丽的花来。
他的精神已经亢奋。
突然,他想到了一个绝妙的点子,一个不是抄出来的点子!
嗯,今天写了这么长时间了,停下来美美地睡一觉,然后明天就开始写这个新点子!
他准备放下笔。
“啊!怎么会……停不下来了……怎么会……”
他惊恐地看着自己的手。
那手好像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那只手依然握着笔,以一种快到诡异的速度写着字,写着自己的新点子。
“在另一个世界,有一个一无是处的青年,他叫唐斯文……”
唐秀才惊恐地瞪大了眼睛。
“他浑浑噩噩地过着日子,抄着别人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