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问我。”雷刚摆手,不予置评。
林峰哼哼的笑,“无所谓了,三岁定终身,大家都习惯了。”
吉珠嘎玛被埋汰了一番,当即就有些炸毛,“我怎么差了我?你这才回来就指这是那不是?”
“……”林峰扫了眼雷刚,再说下去很明显的打情骂俏,还是得注意一点儿环境,雷刚再说知道,闹的狠了,肯定也不自在。
也许是大家又熟稔了几分,晚上的酒喝得远比中午多,林峰酒量一直都不算好,醉的最快,散场的时候几乎是脚下不稳,最后是被珠子扶着坐着计程车回的大院。
进了屋俩人直接就往床上倒,吉珠嘎玛趁着林峰喝的手脚发软,彻底饱餐了一顿,热情的差点让林峰晕过去。
这一次,俩人直接在屋里荒淫无度窝了一天,饿了就吃点饼干,醒着就看看电视,心动了就直接开摸上压,屋里的艳色春风就没消散过。
乃至初五吉珠嘎玛回去工作的时候,两个人都是手脚发软的使不上力。
林峰也要回成都,就跟着吉珠嘎玛去部队取了车,顺便看他带了一回兵。
那种感觉怎么说呢?
林峰看的心软如棉,浓稠的甜中还带着几分酸楚,一边欣慰着当年那个愣头小子现在终于长大了,一边缅怀着逝去的那些青春时光。
他爱当初那个热情如火,肆意张扬的珠子,就像一曲青春的歌谣般让人清新鲜活,也爱如今这个凌厉干练,成熟厚重的珠子,让他想起了被打磨抛光后的美玉般光滑润泽。
其实这就是爱情,动了心,扎了根,就像荒原的野草一样,在风雨之后总会蔓延乃至无边无际。
林峰想,其实只要是这个人就够了,哪怕让现在的他回去,回到上辈子,或许当他再见到一个退伍后过着普通老百姓生活的珠子,依旧难以自控心里的爱慕。
远远看着在士兵面前讲话的男人,林峰勾起了嘴角,当然,他不想回去,只有这个时空的珠子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永远。
和吉珠嘎玛告别,约好电话联系,林峰就开车回到了成都,这一路上都有些不太专心,他大概能明白他母亲要和他谈什么,各种应对的手段和之后可能造成的后果都在脑袋里过了一遍,谋而后动,但是真要简单来说,就是坦诚和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