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欢怔了怔。
“你很聪明。”阿瑾的声音随即从他旁边传过来,却是他在赞美这头小魔物了:“这样一副眼镜原本价值一块金条或者等价物品,在这个地方虽然不好卖,不过一旦找到买家,可以开到两块金条或者更高,不过……”
阿瑾顿了顿,然后继续道:“我只给你二十枚骨币,两副眼镜全要,你卖不卖?”
继欢难得有点吃惊的看向了阿瑾:这可是他第一次听到阿瑾砍价,从来不杀价的阿瑾砍起价来居然这么狠!
这段时间里,阿瑾已经给他普及了不少本地居住的常识。比如,原来世界的“金”在这里也是十分贵重的金属,可以当做钱币来使用,到哪里都不会有人拒绝,而在叶法尔地区却还有自己独立的货币体系,他们平时买肉用的那种“亮晶晶”是最基础的单位,叫做“骨币”,意思大概是和“骨”一样,基数大又不值钱,按照现在的汇率,一千枚骨币大约等于一块金条。
阿瑾一下子把两千枚骨币砍到了二十枚!
这、这也——
“好。”更不可思议的是:小灰居然答应了。
阿瑾从口袋里掏出了二十枚骨币,小灰将它们收下后立刻转头去了隔壁卖水的摊位,这次他一共得到了一杯水,完全不像周围其他人会将水拎回去,他像往常一样立刻将那杯水喝光了。
然后身影一闪,小灰再次迅速消失在继欢的视线中。
回去的路上,继欢仔细回忆了一下阿瑾和小灰之间的对话,慢慢的,他也就琢磨出这笔生意为什么做成了:
正如阿瑾所说,小灰很聪明。
听他的声音就知道他还是个孩子,感受到阿瑾的强大,虽然货物是他的,可是他并没有开价权,让阿瑾定价是最好的。
否则极有可能出现上一次卖糖果时候的情况:糖果差点被人抢走不说,最后被人揍了一顿才获得了一枚骨币。
由阿瑾定价是最正确的选择。
所以阿瑾说他“很聪明”,也给了他最合适的价格。
不是最好的,却是最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