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尔特很像莫法特,而诺八则应该是诺尔八的变种。”
使用西部的魔兽解释,这下子,叶法尔的护卫们就全听懂了。
发觉继欢还没有懂,阿瑾于是又低声向他单独解释了一次:“就是体型像山羊的猫。”
继欢秒懂。
“斐猞的皮毛是白色的,眼睛是黑色的,远远看起来和雪地的颜色差不多,它们习惯用用爪和牙齿攻击,弱点是尾巴,斐猞的臀部后方一般会有三到四股非常长的毛发,看起来和尾巴差不多,那是为了保护它们脆弱尾巴的障眼法。”为继欢解释完,阿瑾就继续为大家普及斐猞的知识。
一路走来,阿瑾的熟稔与冷静所有魔物都看在眼里,明明都是第一次来,对方却无论何时都游刃有余,可以说现在能这么顺利全是对方的功劳,自己这帮护卫倒显得有些没用了……
“老板,您可真厉害!”终于,有一头年轻的叶法尔魔物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阿瑾看了看他,半晌从袍子里拿出一本书来:“我也是照本宣科,这是在城里买的书。”
叶法尔魔物们就更佩服了——同样是休息时间,他们的休息时间可是全是用来逛街吃吃喝喝了,雇主却是趁休息时间收集情报,这、这这不佩服不行啊!
不过阿瑾这个回答壮了不少魔物的胆子,接下来的时间里,这些从来不敢和阿瑾说话的魔物也开始和阿瑾说话了。
“老板,您是叶法尔魔物吧?”
这个问题一出,所有魔物都看向了阿瑾的方向,可见这是大部分魔物想知道很久了的问题,虽然他们心中早就有了猜测,只不过碍于阿瑾的神秘与威严,一直无人敢问也无法证实而已。
阿瑾就又看了看那些年轻的魔物,半晌点了点头。
“果然!我就说老板像叶法尔出身的魔物!你们偏偏说老板有钱识字又讲究绝对不可能,我赢啦我赢啦!”问出那个问题的魔物当即就在雪地里翻了个跟头。
年轻魔物们的愉快似乎感染了阿瑾,接下来,他甚至主动透露了一点:“我是出生在十一区和十二区交界线附近的,出生以后就到了垃圾场生活,读书认字的材料都是垃圾场捡来的,稍后去了外面打工,再后来买了叶法尔绿荫区的房子,现在还买了优玛城的房子。”
“我知道!我知道!我在路边看到印着您头像的杂志哩!虽然看不懂可是还是买了一份!这还是我第一次买书哩!”最早那头魔物看不出还是阿瑾的崇拜者,一不小心,他把自己的秘密也说出来了。
“不过,果然读书识字很重要哩~”最后,魔物们异口同声得出了这个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