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出宿舍楼,被夜风一吹,我稍微清醒了一下,脑子里模糊的想,我就这样跑出来,他们会怎么想?
做贼心虚?或者畏罪潜逃?
其他人我不知道,但是以庄序对我的看法,十有八九会这么认为吧。
真可笑,今天以前我还一厢情愿的以为庄序就算不喜欢我,就算看不惯我不求上进,至少也会感激我,会觉得我是个不错的人。毕竟我帮过他不是吗?
结果又一次证明我是白痴。
从认识庄序开始,我好像就不停的往白痴那划等号。开始的倒追像个闹剧,我扮演一无所知却自以为是自鸣得意的小丑,后来弄清楚了,收拾情绪退出,甚至发短信向他解释——“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和容容在一起,不然我不会那样跟你说。希望没有造成你的困扰。”
因为自己的喜欢而道歉,想想都觉得可笑。
可是不想让他误会我是故意的横刀夺爱。
那条短信和以前发他的绝大部分短信一样没有回音,现在想来,也许他根本没有相信吧。
是啊,他怎么会相信。
他怎么会相信我和容容一个宿舍,却半点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暧昧。他怎么会相信那时候我甚至问过容容,得到的却是“我们虽然是邻居,可是也不太了解”的回答。
眼睛越来越酸,抬手擦了两下想止住眼泪,结果反而越来越多,胸臆间泛滥的酸胀让人只想大哭一场。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应该是欢天喜地好像花开的那种心情,为什么会这么难受这么难受。
我在学校僻静的小树林呆坐到老晚,直到肚子饿得难受才站起来。抬头看看,天已经全黑了,不知道几点钟,手机和钱包什么的都扔在宿舍没带出来,幸好裤兜里有不知道什么时候塞的几十块钱,不然不仅被冤枉还要挨饿,未免太凄惨了。
手插在衣兜里,慢慢的走出学校,北门外的夜市正当热闹,流行歌曲夹杂着喧哗的人声扑面而来,瞬间将我心中的烦闷冲淡了不少,深吸一口气,感觉情绪似乎平复了些,只是眼睛被夜市的灯光照得一阵阵刺痛。走进夜市旁边一家平时常去的牛肉面馆,坐下点了一碗面,然后就转着筷子继续发我的呆。
转笔转筷子是高中时养成的恶习,戒掉好几年了,今天不知不觉又玩了起来,筷子飞快流畅的在我手上旋转着,似乎一点都没生疏。
然而在看见正走进面店的两个人时,我的手指一滞,筷子飞了出去,“啪”地打到了对面在吃东西的女生身上。
是庄序和容容。容容挽着庄序的手,笑吟吟地走了进来。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狭路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