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莫是与裴廷认识的那几年,是他记忆里的巅峰时期,高三生日日锻炼大脑,许多没意义的细节都还记得。
比如那次四人海边,他和裴廷在夜市买了一袋草莓,夜晚的海深蓝,裴廷穿着全黑的短袖,心口有一颗句号的图形。
车子四平八稳地在马路上开着,大半夜没有塞车,连红灯都没有几个。全程无话,安静得仿佛车内的空气都停止流动。
裴廷问过顾宝住址,便在车内导航输入了酒店地点。听闻名字的时候,裴廷就曾不动声色地蹙眉过。
前半夜下过雨,雨水不多,却足以把破旧巷子中的污渍和难闻气味挥发出来。
裴廷的车停在了一家破旧旅馆前,门口还有一位酒客搂着小姐,嬉笑打闹。
顾宝解开安全带,跟裴廷致谢,想要开门下车。驾驶者却没有要放人的意思,车锁未打开,顾宝开了几下车门,疑惑地望向裴廷。
裴廷指尖敲在方向盘上,问他:“怎么不借住朋友家?”
顾宝难堪垂睫,大学时的朋友,只有王辉留在本市,只是王辉住的是公司宿舍,借钱都只能艰难地凑齐五千块,顾宝哪里还敢提出住在王辉家。
杨扶风打过电话给他,问他是否需要帮助,钱也借了几万,顾宝又怎么敢再去麻烦对方。
这个旅馆虽差,住一晚上只需要六十。顾宝这些时日一直在找工作,打算找个包吃包住的,先稳定下来再说。
顾宝嚅嗫道:“住这里挺好的,没必要住朋友家。”
锁开了,顾宝下车,没有立刻关门,而是再次鞠躬道谢。雪中送炭难,不管他与裴廷多久没联系,对方今日对他的帮助,顾宝会记在心里,日后再还。
他转身离开,寻着旅馆的楼梯往上爬,在三楼找到了自己的房间,用门锁拧开。顾宝倒在那张又黄又潮的被子上,长长地叹了口气。最后振作坐起,打开笔记本电脑和手机。
要找房子,要找工作,要挣钱。
他不能停下来,不然就会想哭。
一哭起来,那就真的什么事都做不了了。
刚敲两下键盘,就感觉手肘压在桌面的部位生疼。这才想起他在酒店摔出的伤来。
脚上的鞋子,是裴廷寻给他的。
摔倒时踢掉了,他当时太疼,也懒得去找,只穿着袜子,就爬上了舞台。
警察来时,人群惊慌,裴廷将他的帆布鞋放在脚边。
他盯着鞋数秒,最后揉了揉脸,起身去浴室清洗伤口。
手肘上沾了灰,衬衣晕开大片血渍,很显眼,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窝微陷。血丝密布,唇面苍白,酒精挥发过后,将唯一的血色都带走,看着就像位重症病患。
顾宝拧开水龙头洗了个脸,再洗手。
因为麻木,连痛感都变得迟缓了。这大概是今天唯二的好事吧,第一件好事是……遇到了裴廷。
万幸,裴廷好像没有恨他,也没有继续喜欢他,再无特殊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