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乡小镇多面环山,风景秀美,景致全然不同于旅游开发的风景区,这里都是原始的森林和高山。
边边特意抽空进山,为顾怀璧搜集土壤,摘树叶。
顾怀璧的喜好也是相当奇怪了,居然会要这种稀松平常的东西,不过作为交换,他都送她好吃的进口巧克力了,边边自然也会“不辱使命”,到最深的林子里,为他采集最原始的土壤。
这些山林子都是她小时候惯常走的路,所以驾轻就熟,不用担心走丢。
边边走到半山腰,发现自己身后跟了个小尾巴,她回头,看到了以前的同学,也是他们班的班长——薛青。
男孩穿着一件普通的黑白杠t恤配卡其色的短裤,偷偷摸摸地跟着她,见她回头,还往树后面躲了躲。
“薛青,你跟着我干什么呀?”
男孩眼见被发现了,挠挠头走出来,不好意思地看了看边边。
“我本来想过来跟你聊聊初中的事,看到你出门,就跟着你了。”
以前薛青就一直都觉得边边是水乡小学最好看的女孩,这一次她回来更是大变样,个子拔高了,脸颊饱满了,气质也变得不一样了,漂亮得让他都有点不太敢正眼去看她,视线在她身上停留一会儿,脸颊便会火烧火燎起来。
“你要去哪儿啊?”
“我去山里,采一些东西。”边边对他说:“那我们边走边聊吧?”
薛青立刻小跑着赶上来,和她一起走。
现在的小薛青还是个体型壮硕虎虎生风的小男孩,但是边边知道,薛青长大以后,会变得十分英俊,还会成为人民警察,一米八六的个子,走出去威风凛凛。
上一世,边边被警察从夜总会解救出来,全靠了薛青的帮助,她才能够振作起来,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想想那时候,周围有好多人追求边边,可是边边总是拒绝。
所有人都说她身在福中,人家不嫌弃你在夜总会的过去,你还有什么不满足,你还矫情什么。
边边不是矫情,只是她也说不清楚。
曾与那个宛若神明般惊艳的男人一面而过,至此往后,边边眼底就再也装不下任何人了。
一见钟情么,其实也谈不上,但他像是照进她灰暗生命的一道光,世界上所有的男人比之于他,都显得那般乏味寻常、黯然失色。
不仅仅是边边,任何见过顾怀璧真容的女人,恐怕都会在念念不忘中消磨余生。
现在他还只是个清秀干净的少年,长大以后……那才真叫一个“祸害”呐!
薛青打断了边边的遐思,说道:“我考进了江城一中,听说还不错,你知道这所学校吗?”
“知道的,是很好的学校,高中部升学率很高,恭喜你啊。”
薛青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谢谢,也恭喜你,考上了嘉德中学,那所学校本来也是我的第一志愿,不过我爸说学费太贵了,我的分数又不够奖学金。”
小薛青叽叽喳喳说起来就没完了,在边边的印象中,成年后的薛青话不多,是个相当沉默的男人。
很多孩子进入青春期以后,话都会慢慢变少,不管不顾的性子会慢慢收敛起来,变得害羞和稳重。
这就是长大的标志。
薛青陪着边边翻过了一整座山头,累得气喘吁吁,看着她站到最高的山顶处,蹲下身,从包里摸出小铲子,铲起松软的黑土,装进了随身携带的小玻璃瓶中。
边边凑近瓶口,嗅了嗅,黑土里伴随着枯草和腐殖,散发着自然的泥土味,不臭,但也怪怪的。
虽然搞不懂那家伙要这东西做什么,但她还是尽心尽力地装了满满一小瓶黑土,擦干净瓶身,塞回帆布小包里。
薛青疑惑不解,问边边:“你爬这么高的山,就是为了挖这里的泥巴啊?”
边边点头:“对呀。”
“为什么啊?”
“城里的朋友没有见过大山的泥土吧,我要带给他。”
“哦,城里人真奇怪。”
回去的路上,边边看到一簇生长繁盛的梧桐木,于是爬上树去摘叶片,下来的时候一脚踩空,摔了跤,把膝盖都摔破皮,流出了血。
幸好有薛青跟在身边,扶着她回了家。
外公外婆急坏了,赶紧带边边去镇医院处理伤口,其实没什么大不了,很多淘气的小孩经常膝盖摔破皮,医生给边边的膝盖消了毒,然后涂了红药水,说很快就会好起来。
边边跛着脚在家里休养了几天,时不时会手贱去翻动她膝盖上的纱布,看着这上了红药水的结痂期伤口,自己觉得好恶心,嫌弃地“咦”一声,赶紧盖住。
没多久,边边就要返回江城了。
因为她的腿受伤不便,外公外婆为她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和她一道去了火车站,准备送她到江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