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凭阑终于不堪忍受彻底爆发之前,斗笠男终于说出了人话:“饿了吗?”
这不是废话吗?她从昨夜到现在滴水未进,能不饿吗?要不是深知以自己现在的处境不可能饱餐一顿,她早该放任肚子叫出声来了。
她刚想答,又听他道:“出腿无力,一定是饿了。”
江凭阑险些再栽一次。
她忍住,咬牙:“对,我饿了,麻烦给我来一份红酒焖子鸡,鸡要公鸡,酒要香贝坦干红,谢谢。”
斗笠男显然没听明白,却还是朝后打了个手势,下一瞬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两个姑娘,一个穿黛紫色,手里拎了一只野兔,一个穿烟粉色,怀里抱着一捆柴火。
黛紫色的姑娘锥子脸,面白如纸,幽若鬼魅,坐下来就开始给野兔剥皮,手法熟练,自始至终没有表情,连眼睛都未眨一眨。
烟粉色的姑娘娃娃脸,走近时对两人笑了笑,两颊酒窝深深宛若云霞,也坐下来开始生火,她动作不快,但却出奇地细致,连柴火上一根多余的的枝杈都要处理。
江凭阑不知怎地就想起商陆。穿越以来见到的这三个女子,从长相上来说其实还是鹅蛋脸,清秀干净的商陆看着最让人舒心。至于脾性嘛,算了吧。
不等斗笠男招呼,她已经自顾自地坐了下来。他看她一眼,也没阻止,坐在她的对面。
两位姑娘很快就烤起了野兔,江凭阑也很快发现,今日刮北风,而自己正好坐在下风位置。
她在劈头盖脸的烟雾里后知后觉地明白了他为何没有阻止自己。
自讨苦吃的江凭阑开始咳嗽,咳着咳着忽然记起来,从前野外生存训练时也有过类似的经历。为了考验她,江老爷子每次都将她与二十六个保镖打散,而那个时候,总有一个人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她,给她烤火,让她坐在上风的位置。
野外很少有鸡,更容易打到的是兔子,可她偏偏不爱吃,耍着性子说:“我就是饿死也不吃兔肉。”
每次她这么说的时候,那人总会告诉她:“你吃了这兔肉,才有力气活下去,才能吃到你爱吃的鸡。”
于是她就不情不愿地妥协了,后来这样的次数多了,就发现兔子肉其实也挺好吃的。
想到这里,她嘴角微微弯起,这一刻笑意温软,眼底似有涟漪泛起。
对面人隔一幕烟尘看她,忽然怔了怔。
野兔肉的香气很快将江凭阑从温情回忆里拉了出来,她凑过去嗅了嗅,又朝四面看看,有些遗憾地叹息一声:“这里似乎寻不到柠檬草。”
斗笠男瞟一眼她被熏得灰扑扑的脸,随口道:“那是何物?”
“哦,”她收敛了自己脸上略带遗憾又略微憧憬的神情,“你们或许叫它香茅草,可以调味,很香,配野兔肉再好不过。”
他看一眼身旁人,那一身烟粉衣裙的姑娘似乎意会了什么,笑着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瓶子,拧开盖子往野兔肉上撒,粉末遇上烤得正熟的野兔肉,立刻散发出一股诱人的香气。
江凭阑的眼睛唰一下亮了:“胡椒?不对……孜然?也不是……”
那撒调料的姑娘抿唇一笑,神秘道:“是奴家自己调配的佐料。”
“哦。”她随口应一声,掏出一把锋利的刀子就开始割肉,手起刀落,三两下卸下一只腿来。其余三人都没有动作,黛紫色的姑娘看火堆,烟粉色的姑娘看她,斗笠男的眼神似乎落在她身后。
她旁若无人地吃,大手大脚地吃,放放心心地吃。第一,凭斗笠男的身手,要杀她不需要靠下毒,所以这肉没问题。第二,吃饱了才有力气跑路。
或许是她表现得太过从容,反倒令原本从容的人觉得不适。半晌后,斗笠男主动开口:“你不觉得奇怪?方才那妇人为何要杀你。”
她咽下一口兔肉,抬眼看他:“有什么奇怪的,不就是为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