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间一双筷子飞来,打在他手背上。
他的剑落下去时,金花儿已一口咬住了他的手。重重咬了一口。
季公子的人已好像刚从水里捞起来一样,全身都已被冷汗湿透。
他己看出这双筷子是从哪里飞来的。
金花儿衔起筷子,摇着尾巴送了回去。它好像也知道这双筷子是谁的。
每个人都知道,但却都几乎不能相信。
季公子的剑并不慢,谁也想不到张好儿的出手居然比这有名的剑客还快。
张好儿只是皱了皱眉头,她身后已有个小姑娘伸手将筷子接了过去,道:“这双筷子已不能用了。”
张好儿终于说话了。她轻轻拍着金花儿的头,柔声道:“小乖乖,别生气,我不是嫌你的嘴脏,是嫌那个人的手脏。”
这也许就是张好儿比别的女人值钱的地方。
她不但懂得在什么时候说什么样的话,也懂得对什么人说什么样的话。
最重要的是,她还懂得在什么时候不说话。
田思思已觉得这个人实在有趣极了。
她一直不停的在笑,回到房里,还是忍不住要笑。
房间是杨凡替她租的,虽然不太好,也不太大,总算是间屋子。
田思思本来一直在担心,晚上不知睡到什么地方去,她已发现自己不但吃饭成问题,连睡觉都成问题。
谁知杨凡好像忽然又发了慈悲,居然替她在客栈里租了房间,而且还很关照她,要她早点儿睡觉。
“这猪八戒毕竟还不算是太坏的人。”
田思思咬着嘴唇,一个人偷偷的直笑,仿佛又想到了件很有趣的事,笑得弯下了腰。
“把田心嫁给他倒不错,一个小噘嘴,一个大脑袋,倒也是天生的一对。”
至于她自已,当然不能嫁给这种人的。
像田大小姐这样的人,当然要秦歌那样的大人物才能配得上。
想到秦歌,想到那飞扬的红丝巾,她的脸又觉得有点发红、发热。
屋子里静悄悄的,连一丝风都没有。
这见了鬼的六月天,简直可以闷得死人。
田思思真恨不得将身上的衣服全都脱光,又实在没这么大的胆子,
想睡觉,又睡不着。
她躺下去,又爬起来。
“地上一定很凉,赤着脚走走也不错。”
她脱下鞋子,又脱下袜子,看着自己的脚,又忘了要站起来走走。
她好像已看得有点痴了。
女人看着自己的脚时,常常都会胡思乱想的,尤其是那些脚好看的女人。
脚好像总是跟某种神秘的事有某种抻秘的联系。
田思思的脚很好看,至少她自已一向很欣赏。
但别人是不是也会很欣赏呢?
她不知道。很少人能看到她的脚,她当然不会让别人有这种机会,但有时心里却又偷偷的想让人家看上一看。
忽然有只蚊子从床底下飞出来,叮她的脚。
至少这只蚊子也很欣赏她的脚。
所以她没有打死这只蚊子,只挥了挥手将蚊子赶走算了。
蚊子已在她脚底心叮了一口,她忽然觉得很痒,想去抓。脚心是抓不得的,越抓越痒。不抓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