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并没有问为什么。
别人若有事求他,他只要肯答应,就从不问别人是为什么?
就因为这—点,他已应该有很多朋友。
游魂显然也对这一点很满意,忽又压低声音,道:“今你到了大厅,他们—定会给你个下马威的。”
陆不风道:“哦?”
游魂道:“因为这里的人至少有一半是疯子,他们唯一嗜好,就是虐待别人,看别人受苦,其中还有六七个人疯更可怕。”
陆小凤道:“是哪七个人?”
游魂道:“一个叫管家婆,一个叫大将,一个叫表哥,个叫钩子……”
他只说出四个人的名字,身子就忽然掠起中
屋里的窗于很小,可是他的手往上面一搭,人就已钻出去。
看来他不但轻功很高,还会缩骨。
这两种功夫本是司空摘星独门绝技,他和司空摘星有么关系?
陆小凤没有想下去,因为他也听见了外面的脚步声。
很轻很轻,只有脚底长着肉掌那种野兽脚步会这么轻。
只有轻功极高的老江湖,走路时才会像这种野兽。
幽灵山庄中,哪里来的这么多轻功高手?
陆小凤正在吃惊,就听见了敲门的声音。
他实在想看看来的这个人是谁?长得是什么样子?他立刻就去开门。
开了门之后,他更吃惊。
敲门的居然不是人,居然真的是只脚底长着肉掌的野兽,
是一条狗!
一条全身漆黑,黑得发亮的大狗,在夜色中看来简直就像是只豹子,
可是它对人并不凶恶,一种极严格而长久的训练,已消除了它本性中对人类的敌意。
它也没有叫,因为它嘴里衔着一张纸。
纸上只有四个字。”请随我来。”
这条狗竟是来带陆小凤去吃晚饭的。
陆小凤笑了。
不管怎么样,有饭吃总是件令人愉快的事,尤其是现在,他实在很需要一顿丰富而可口的晚饭。
“红烧蹄膀,三鲜鸭子,虾子乌参……”—听见那位游魂说起这些好菜来,他的口水就置差点流了下来。
狗对他摇尾巴,他也拍了拍狗的头,微笑着道:“你知不知道我宁愿让你带路?因为这里的狗实在比人可爱得多。”
夜已深,雾还没有散,冷雾间虽然也有几十点寒星般的灯火,却衬得四下更黑暗。
黑狗在等他的眼睛已习惯于黑暗时,他才发现自己正走在一条很弯曲的小路上。
路的两旁,有各式各样的树木,还有些不知名的花草。
在阳光普照的时候,这山谷一定很美。
可是这山谷里是不是也有阳光普照的时候?
陆小凤忽然发现自己真正最渴望见到的,并不是一只红得发亮的红烧蹄膀,而是阳光。
他也像别人一样,也曾诅咒过阳光。
每当他在骄阳如火的夏日,被晒得满脸大汗,气喘如牛时,就忍不住要诅咒阳光。
可是现在他最渴望的,也正是这种阳光。
世界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只有当你失去它的时候,才知道它的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