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呢?”
“这一次我好象已别无选择的余地。”
“为什么?”
“柳轻侯目空一切,视人命如草芥,我不拔剑,他还是一样会杀了我的。”薛大先生苦笑道,“我若走避,这一片地方恐怕就要被别人的鲜血染红了。”
“听说他三月十八就已经启程动身了,可是直到今天还未到鄂境。”
“是的。”薛大先生苦笑着,“这为柳侯爷是位非常讲究的人,一生中从不乘马骑驴,行路时坐的都是厚绒软轿,而且一路上都有人先行替他安排布置当夜的宿处。”
“他从不急着赶路?”
“绝不。”
“看起来他真是个绝顶聪明的人。”老者也苦笑,“至少他明白,无论杀人还是被杀,都不必着急。”
第二章 春风吹动柳轻侯
柳轻侯的确一点也不着急,轿子走得极慢,他也不着急。
他有的是时间,他知道他的对手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会等着他。
更重要的是,对于这一战,他有把握,四月十五日的子夜时,薛涤缨必将死在他的剑下。
他那柄无论谁只要碰上都难免要多看一眼的剑,而且只要看过一眼就永难忘记的剑。
这一点,也和他的人一样。
这柄剑的确是完全与众不同的,从剑锷剑柄到剑身,从长度到重量,每一点都打破了前人铸剑的所有规格。
四尺九寸七分长的剑,重三十三斤三两三钱,以白金为剑锷,黄金为剑匣;上面所镶的珠玉,价值在十五万两以上,华丽辉煌,无与伦比,剑未出匣,就已经足够摄人心魄。
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施展开一柄这么重的剑?这个人要有多么大的臂力和腕力?
柳轻侯这个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近年来,每当三、四月间,春暖花开时,柳轻侯都会找一位成名的剑客,来试一试他的剑。
“严寒酷热,宜静不宜动。”他说,“风和日丽,才是杀人的好天气。”
陌上花发,金剑出匣,曾经纵横一时的名剑客,流出来的血也和常人一样,很快地就干了。
他的声名却已被染红。
可是见过他的人不多,见到他拔剑的人更少。
“拔剑杀人,虽然只不过在一刹那间,但却是件非常严肃的事。”他说,“那绝不是为了给别人看的。”
他这个人当然也不是给别人看的,幸好他毕竟总有让人看见的时候。
八条宽肩窄腰的壮汉脚步渐缓,那顶阁楼的红泥大轿终于慢慢停了下来,停在内外都已粉刷装潢一新的尚宝客栈大门前。二十四名早已在此候驾的精健少年雁翅般分列在道旁,道上早已铺上红毡。
捧剑的波斯奴身高九尺,紧随轿后,穿鲜红扎脚裤、金黄象鼻靴,一身铁打般的肌肉上一颗颗汗珠子比珍珠还亮,左耳垂上倒挂着的一枚碗大金铃,在春风中不停的“叮叮叮”直响。
轿中人终于走了出来。
铃声清越,又有风吹过,这个人仿佛也被风吹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