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本·同学会(十六):

金律师身为老玩家的脑子还是在线的,对陆教授道:“也许这回你不是有计划的要杀人,而是发现了枕医生准备动手,不得不临时起意,抢在枕医生之前弄死应德。”

不想让自己暗恋的人手染鲜血,这种理由还少见吗?

陆教授的回答是:“哦,那我倒是有可能。”他非常干脆的承认了,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甚至有点……骄傲?他看着枕流,认真道,“在你杀人之前,我一定会先让他咽气。”

枕.菠萝头.流不为所动:“那你是几点下的手?”

陆教授也是个老敷衍大师了,既没有拒绝回答,但也没有好好回答,他只是说:“反正是在凌晨两点以前。”

乔篮球都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凌晨两点是什么意思,枕流却已经明白了,枕医生自认为万无一失的计划,陆教授不仅知道,还预判到了因为金律师的搅局会让死者提前死亡,所以陆教授更早的动了手。

“所以,你承认二楼的高尔夫球杆是你打的咯?”

“如果我动手,他会半个后脑勺都不剩下。”陆教授露出了一个十足十的变态笑容,语气却轻描淡写的仿佛他只是在描述一个现实,“我怎么可能犯留下后患?万一没打死怎么办?”

枕流就事论事:“陆教授住在二楼,很大概率不会把杀人凶器留在二楼。”

枕流一开始就排除了高尔夫球杆属于陆教授,这是人的一种下意识行为,杀人凶器一般要么会扔的很远,要么贴身存放,当然,也有可能会在仓促间遗落到犯罪现场。总之,这种不当不正放在娱乐室的做法,不太可能是住在二楼的人干的。

金律师也跟着道:“同理而知,枕头捂人也不像是陆教授会选择的手段。”

一方面,捂人不一定能够把人捂死,另外一方面,会选择这种手段的人,要么笃定死者无法反抗,要么就是对自己很有自信,觉得死者打不过自己。

也就是说,符合枕头捂人这个侧写条件的,要么是下了助眠类药剂的人,要么是身高体壮手劲大的乔篮球。

假设枕头的手法真的属于乔篮球,那大家的杀人方式就已经很明显了。

金律师用了a类毒。

枕医生用了b类毒。

乔篮球用了枕头。

赵二代用了高尔夫球杆。

陆教授用了刀子。

就金律师个人的判断,他一开始还以为捅刀的人,是因为第一次杀人没有经验,慌乱下才多捅了几刀。但如今看来,只是陆教授习惯性补刀,想要确定死者死的不能再死,不会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