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笃义捧着手中一盆白绿相间的兰花,口中啧啧有声,喜爱之色,溢于言表。
沈睿坐姿很端正,像在课堂上认真听讲的小学生一般,在长辈眼里,他一直是个彬彬有礼,极有教养和风度的乖巧孩子。
“三叔,上回您的蝴蝶兰失手剪断了,很可惜呢,侄儿送您的这株瓣莲兰,是在大理极寒的高山上采来的,当地花卉协会的人说,这株纯正野生兰花极为罕见,当地拍卖会上更是拍出了400万的天价……”
沈笃义皱了皱眉,斥道:“闭嘴!别提钱,多好的花草,提钱污了灵性!”
沈睿轻笑道:“是,三叔,侄儿素养不够,倒是俗气了。”
沈笃义凝视着手中的瓣莲兰花,喟叹道:“兰者,花中君子也。我这一生费尽心力爬到今日高位,许多事情做得不够磊落,有时候想想,做人连这素洁幽雅的一株花草都不如,实在羞惭无地……”
沈睿一凛,坐姿不自觉的更挺拔了,神情有些凝重。他在咀嚼三叔的这番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是偶发感慨,还是意有所指,若是意有所指,那么他指的是谁?是那位与家中几位长辈斗得昏天黑地的大伯,还是指他自己?事情做得不够磊落到底是指什么事?
处在沈睿这个层面,别人一句话说出来,往往不会直截了当,这也是中国官场千年来形成的规则,语言之妙,妙在含蓄内敛,喜怒不形于色,往往一句轻描淡写看似无意的话,里面往往蕴藏许多深意,如果不能领会,也许机会便与自己擦肩而过了。
然而沈睿还是太年轻了,二十多岁虽然已是副处级干部,毕竟靠家族势力的捧抬,人生阅历官场经验这种东西,家族却不能给他,完全靠自己的天赋。
冥思许久,沈睿仍不解其意,于是小心翼翼道:“三叔的意思是……”
沈笃义淡淡扫他一眼,目光很快又回到手中的兰花上,道:“我没什么意思。”
沈睿苦笑,家中诸多叔伯,惟独三叔与他最为亲厚,可惜三叔久浸官场,任何话都没有一语点透的习惯,包括对他这个侄子。
不知为什么,沈睿总觉得他与三叔之间仿佛隔了一层什么,看似近在咫尺,实则遥不可及,三叔城府太深,沈睿根本把握不住他的心思。
“三叔,前些日子公安部方部长亲自干预的宁海人质案,那位劫匪的底细我已经查到了,他叫叶欢,无业游民,市井习气颇重,与一女子同租一室,再加上两名男子,他们四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关系很铁,以前叶欢靠勒索拐骗为生,目前在宁海一家中型公司上班……”
沈睿脸上又出现了温润的笑容:“跟三叔猜想的一样,叶欢和那三人真的是孤儿出身,二十年前,叶欢在宁海第一人民福利院的门口被发现,有趣的是,他被丢弃的日子,正好与大伯一家流亡宁海的时间相吻合……”
沈笃义捧着兰花的手突然一顿,接着又若无其事的继续欣赏着。
叔侄之间沉默许久……
沈睿轻轻道:“这个叶欢十有八九便是……三叔,如果让大伯把他接回了家里,其后果恐怕是我们都不愿看到的,趁着这事儿还剩一层窗户纸没捅破,不如……”
沈笃义默然无声,一双眼睛盯着兰花,仿佛浑然忘我的在欣赏一位绝世佳人一般。
沈睿瞧着他的反应,等了许久,脸上笑得更甜了,眼中却闪过一抹掩饰不住的浓郁杀机。
“听说南越的雇佣兵身手好,而且信誉更好,事成事不成都不会出卖雇主,三叔,我会办得不留任何痕迹……”
沈笃义仍不出声。
沈睿离开之后,沈笃义才放下手中的兰草,望着空荡荡的院子叹了口气。
这个侄子,外表温文有礼,可性子却歹毒无比,像极了他的父亲,凡事赶尽杀绝,实在不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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