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桩笑呵呵的点着大脑袋:“知道咧,我们就是去拼命的。”
李素怒道:“你们拼个屁的命!王桩你更混蛋,爹娘上月才把你的亲事谈妥。就差定日子下聘礼了,你若成了亲生了娃,想死我不拦着,现在你们二人都来了。万一死在战阵上,家里只剩一个老四了,你王家这一代生了四个,乡亲们都羡慕你家开枝散叶,如今倒好。闹天花死了一个老三,打吐蕃你们又来凑热闹,就不担心你爹娘在家哭瞎眼?”
一番话说得二人低下头,许久之后,王直抬头直视李素:“李素,我们兄弟知道你对我们好,只是……”
王直叹气,神色黯然:“只是,家里太穷了,太平村太小了。我们不想一代又一代过着同样的日子,大唐军功封赏最厚,我们拿命搏一搏,生死都是天意,比一辈子窝在村里强。”
李素无言以对。
两个寒门农户少年,两颗不甘平庸的心,贫寒驱使他们走出村子,用性命搏一个未来……
从古至今,有过多少这样的故事?成也好,败也好。他们得到了一段人生,而后人,得到了一段故事。
还能说什么呢?劝他们回家,用贫寒换一生的平安?李素是朋友。但不是他们的爹娘,既然他们已对人生做出了选择,他有什么理由阻止?
拍了拍王桩的肩,李素沉重地道:“不多说了,既已入了府兵,算是把脑袋拴在腰带上。你们多保重,临阵莫贪功,莫慌乱,一定要全须全尾的回来。”
王桩和王直绽开了笑容,重重点头。
垂头看了看他们腰间的木牌,王直分进了弩箭营,而王桩或许因为壮实魁梧的缘故,竟被分到了陌刀队。
陌刀是大唐军队战场上的绞肉机,一队千人的陌刀队,足可将上万敌军绞成一堆堆碎肉,不过陌刀很重,柄手加刀刃足有近丈长,重达二十来斤,临上杀阵时,一千或两千陌刀手排成整齐的方阵,在将领的指挥下将陌刀舞动起来,一边舞动一边向前推进,任何敌人碰到便是身死肉碎的下场,是真正意义上的绞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