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琢玉俯身:“孩儿到了京城,会传家书报平安的,母亲也要多保重身体。”
没过多久,石千秋买马回来了。两匹枣红色的千里良驹,费了不少银子,放在现代就是超级跑车一样的存在。幸亏只去两个人,再多几个公孙琢玉就只能走着去了。
二人踏上前往京城的路,算上夜间住客栈歇脚,这一去便耗费了足足十五日的时间才抵达。
这是天下最繁华的地方,亦是权力之中心。
城墙巍峨高耸,来往商贾衣着富贵。还未入城内,便已然听见那热闹的喧嚣声遥遥传入耳中。胡姬在酒肆中跳舞,皮肤漆黑的昆仑奴于街旁杂耍,真是令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石千秋牵着马,过了城门口士兵的盘查,见状也不禁叹道:“大人,这京城真是好生繁华。”
他乃江湖人,不讲究那么多,一身劲装,风尘仆仆,全身上下最值钱的不过身上那把剑。
公孙琢玉则骚包得多。他一身水墨竹纹丝绸长衫,外罩白纱,腰系玉带,手中折扇有一下没一下扇着,加上一副含情眼,只让人想起“倜傥风流”四字。自打进城门起,不少姑娘都看他看红了脸。
公孙琢玉东逛逛,西瞧瞧:“天子脚下,能不繁华么,这可比江州好多了。”
石千秋见他东游西逛,一副浪子行径:“大人,我们是否先去吏部?”
“不急,”公孙琢玉摇头,“先玩上两天再说,打探打探消息。”
倘若真去了吏部,必然琐事缠身,他们一路舟车劳顿,自然要好好养足精神,再则拜拜山头,例如去司公府递个拜帖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