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胡同。
朱钰浑然不知危机即将到来,指挥着人检查小公子的身体。
左胳膊上侧有三颗淡淡的黑痣,后腰上有指甲盖大小的褐色胎记……
朱钰一一记下来。
明儿与永寿长公主“商议”之时,这些细节都是必须的。
他不会把孩子带去静慈庵,而这些证据,想来能让姑母相信,这个孩子已经落在了他的手中。
毕竟,这是姑母肚子里落下来的亲儿子。
她怎么会不知道,自己儿子身上的印记呢?
壮汉动作粗鲁,提着孩子翻看,最后也懒得把衣裳给孩子套回去,从榻子上扯过一床薄毯,直接裹了拉倒。
饶是如此不讲究,小公子都没有半点要醒过来的意思,可见蒙汗药下得很足。
朱钰撇了撇嘴,对这个孩子很是不屑。
看不上归看不上,这条命还是得留着。
“别弄死了。”朱钰交代道。
这是姑母想方设法得来的儿子,又一直藏得这么深,是姑母的心尖肉、掌中宝,只要姑母愿意好好帮助他、扶他上位,他还是要把儿子还给姑母的。
姑母可不能少了孝顺儿子。
厢房外头,院子里,几个壮汉光着膀子吃酒。
他们往来一趟东明县,虽然劫个小娃儿不费多少力气,但日夜兼程下来,还是疲惫的。
这个时候,就需要有好酒好肉提一提精神。
原本,贵人在这儿,他们不敢如此放肆,谁知道这人来看了一眼质子、还老半天不走了,倒叫他们这些人等得烦躁。
看看看,这么小的娃娃,有什么好看的!
一个鼻子两只眼,又不是妖怪!
几人一合计,酒肉就摆上了。
屋子里,朱钰听见外头动静,不满意地皱眉。
吵得要命。
他还是回宫吧。
朱钰大步往外走。
汉子跟在边上,送他出去,经过那群人身边时,还狠狠瞪了他们一眼,怪他们忍不了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