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找个地方避雨,我等会就到。”

雨太大了,路上的车子都亮起了灯。一辆黑色宾利停在了一家花店外头,门上的铃铛叮当当当响了几声,店家便看见一个高个子帅哥冒雨推门了进来。

细密的雨丝打湿了门口的几盆花,卖花小哥立马笑着鞠躬:“欢迎观临,先生要买什么花?”

陆驰说:“要一捧玫瑰花,粉的。”

他现在最喜欢粉嫩嫩的东西,以前觉得这颜色俗气又小女孩,如今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爱粉色。

这是恋爱的颜色,谢风行的颜色啊。

雨还在下,接到陆驰的电话以后,谢风行就从咖啡店里出来了。

他撑着伞刚走到路边,一辆黑色宾利就停在了他面前,随即他便看到陆驰推开了车门,笑着看他。

谢风行就看到了在副驾驶座上放着的那捧粉色玫瑰花。

陆驰将那捧花拿起来,谢风行坐进去,就闻到了淡淡的花香。

“平生第一次给人送玫瑰花。”陆驰说。

原来不光收到花的人会有好心情,送花给心爱的人,心情更好。

“我觉得这花就写了你的名字。”陆驰说,“我一看就觉得适合你。”

谢风行觉得自己一向很冷淡,哪里适合这么粉的花了。

他脑子里突然想起一个很不好的画面,那天陆驰趴在他耳边说骚话,一直念叨说:“怎么了,长这么粉,不就是要给我吃的?”

啊,他以后也无法直视粉玫瑰了。

他扭头看向身边坐着的陆驰,陆驰往他脸上亲了一口,笑着发动了车子。

大概也猜到他想到什么了。

谢风行喉结上的胎记上下滑动了一下,拿起那花束上的卡片看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