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处默全身披挂,黑黝黝的甲胄在其他将领的明光铠映衬下毫不起眼,有谁知道他身上的每一片甲叶都是经过千锤百炼的精钢,云烨特意把每一片甲叶蘸火处理让他们的硬度得到提高,又用硫酸清洗了甲叶做了钝化处理,这样就不用担心铠甲会生锈。全身只有三十斤重,对程处默来说已经算是轻甲了,然而防护能力却提高了不止一个等级,鱼鳞甲,最适合程处默的甲种。
云烨又给他的头盔做了面甲,两片纯净的水晶镶嵌在头盔上,防止他在战斗中被风沙迷眼。从后世带来的墨镜现在是老程的心爱之物,就连程夫人等闲也动不得。
程处默的箭被换成尖锐的三棱状,也叫破甲锥,一指长的箭头在三担弓的催动下,云烨不认为突厥人的皮甲可以抵挡得住。白色的蚕丝内衣被加厚了两层,听说这东西可以有效的挡住箭簇,也不知是不是真的。
老程这次只领到防护关中的指令,一样无缘草原的战斗,他的心里也憋着火。
程处默带着两匹战马和五十个亲随走了,
云烨立马土包之上,看着远处的小程逐渐汇入大队人马之中才拍马回家。
路上碰到了老程,他身边只有两个随从,神色黯然,坐在路边的老树根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喝酒,
“过来,”老程没有别的话,只是把手里的酒壶塞给云烨,
他默默接过酒壶,灌了一大口,辛辣的酒浆如同刀子在割他的喉咙。
“回城还是回家?”
“回家。”
“也好,明日我就把处亮,处弼送到玉山。”老程咬咬牙作出了决定。
“这时候不妥吧,婶婶会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