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娘低着头,犹豫半天对云烨说:“阿郎,我不想回长安了,我留下来和那日暮在一起。”
云烨停下穿衣服的手奇怪的问:“你不是一直希望回长安吗?你放心,我家里全是女人,你和她们会相处的很好的,安安静静的把这辈子过完不好吗?”
“阿郎,我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我也相信回到长安您会把我照顾得很好,我在革原上生活了三十年,已经习惯这里的日子了,再说我很喜欢那日暮,和她在一起的我感到非常的快乐。”宦娘笑着对云烨说。
“你和那日暮只不过相处了一个月,这么快就喜欢上她了么?”
“有些人只相处几天就好像已经在一起很多年了,有些人即使在一起一辈子,也会形同陌路,我知道那日暮的心,所以给她安排了这样的一个机会,谁知道,这个蠢丫头连这最后的机会也没有抓住,侯爷,不要抛弃这个傻姑娘,没有你的支持,她在革原上活不下去。”宦娘拉着云烨的衣角恳求。
“宦娘,你要想清楚,到底是留在草原还是跟我回长安,你不要管那日暮,我会安排好她的,你只需要考虑你自己。”
宦娘站在云烨背后,把云烨的头发娩起来绾成髻,再给他戴上帽子,顺便把两只帽耳理顺。悄少沅,“我早就喜欢上革原了,喜欢这里无拘无束的氛围,阿郎,不用为我担心,公主一个人太孤单,我留下来陪陪她。”
“我把所有的生活器具给你留下来,你自己照顾好自己,如果不喜欢在革原上住了,到了秋天会有商队来这里,你跟着他们回长安就是。”
云烨一向尊重人的选择,无论是谁,只要他做出了明确的选择,云烨都会让他如愿,在他看来,大唐朝百姓的平均寿命只有三十岁,如果再不让他们活得自由些,这一生与革木何异。
那日暮有去放羊了,远远的能听到她的欢声,歌声里洋溢着幸福和期待。
程处默回来了,这些天他在四处征讨那些不服从的小部族,按他的说法,大军只需要推过去,就把所有的叛逆清除的一干二净,他昨晚就回来了,想找云烨说话,结果被宦娘拦住,告诉他云侯今晚不宜会客。
平时笨的需要云烨把他脑袋砸破才能灌进去一些东西的家伙,谁知他在这方面堪称无师自通,只是看看宦娘的神色就心颌神会的去找何邵喝酒。
大清早的起来就围着云烨转悠,还不是的在云烨身上嗅一嗅,挑着床上的一根长发朝云烨咧大嘴傻笑,半眯的眼睛里居然有那么一丝精光闪过,这是从来没有过的。
“你眼睛胃什么妇还傻乐傻乐的,几天不见,从哪学会猜人心思的?”对程处默不用婉转,不明白的直接问就是。
“烨子,你这么早就开始布局了吗?俺老爹告诉俺,兔子都有三个窝,人怎么也得有五六个窝才好,就是不小心有一个窝毁了,还有其他四个不是,这就叫人无远虑,必有近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