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少了一位故人!”云烨嘟囔着把手里的苹果塞到旺财的嘴里,何邵不能吃了,旺财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非常的能吃,不过到底没有老旺财大气,老旺财吃果子从来都不吃果核。从来都是啃一圈子最肥美的果肉就算完事。
既然答应何邵去给他吊孝,那就提前准备一下才好,孙先生现在彻底的成了神仙,他老人家说谁什么时候死,绝对不会让你多活过一天,所以现在找他老人家看病的都是超级富豪和勋贵,老先生不喜欢,九十岁的人了,依然会进入到秦岭深处,给那些山民看病,在山里一停留往往就是小半年,按他老人家的说法就是,那才是救死扶伤,勋贵富豪死一个少一个,自己不事生产,反而要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让人伺候,死掉一个百姓的担子就轻一分,不知道老人家这样激烈的看法是从哪里来的,估计是看云家豪奢的不像话,故意说的。
云烨低头瞅瞅自己的打扮,没有太过分啊,青色的棉布做的衣服,脚上踩的布鞋还是铃铛亲手做的,以前还喜欢在腰里挂一个玉牌显示一下身份,现在从头到脚除了一个乌木簪子,什么装饰都没有,怎么就醉生梦死了?
早上一碗稀粥,两包子,中午一碗面条两瓣蒜,晚餐更是可怜,只有面条没有蒜瓣,辛月嫌吃了蒜瓣子嘴臭。大将军把日子过的连大混混都不如,怎么满世界的人都在嚼云家的闲话?
辛月的头上已经有白头发了,那日暮的头发依旧乌黑发亮,人老了,越发的喜欢打扮,蜀中的轻纱披在身上穿了等于没穿。粉色的胸围子都若隐若现的,再配上两只长杆子的金步摇,说她今年只有三十岁都有人信。
云家的名声有一大半都是被那日暮败坏的,辛月只要说起来就咬牙切齿的,和她闺女站在一起那里是母女,根本就是姊妹俩。
云烨认为这是嫉妒。还是赤裸裸的,每天拔鬓角的白头发不够烦人钱,那东西越拔越多,越是觉得自己老了,一个人老的就越快。
自己活着辛月还能偶尔撒个娇,扮一把小女子,一旦自己死了,云烨觉得辛月一定会成为变态,就是那种摆在大堂上不怒而威的那种杀人老太。
以前忙的时候。自然不觉得时间难熬,现在清闲下来了,睡了一觉醒来之后发现时间还早,再睡一觉醒过来发现日头才刚刚走正。
“夫君啊,您不能总是睡觉啊,大清早的就睡觉不好,您是不是也学着人家坐着车子去山上看看枫林,瞅瞅红叶。作上几首诗,妾身也好在宴会上显摆一下。”
辛月看见丈夫有气无力的躺在床上发愣。就小声的劝慰。
“作诗?这事用得着跑到树林子去吗?张嘴就来,听着,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