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你的。”孟野有气无力地翻白眼,“你来饿两顿试试。”
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子可以不恋爱,不能不吃饭,少吃一顿都不行。
担心他真的撒手人寰,庄绍到小卖部买来一盒牛奶、一个豆沙面包,牛奶插上吸管,面包撕开包装袋,递到他手里。
“不吃。”他扭脸。
“这么有决心?”
“你以为我开玩笑呢。”孟野说,“练了这么久好不容易出成绩,这次省锦标赛我参加定了,谁拦都没用。”
庄绍低头往他脚后跟看了一眼。
跑步有这么大的魅力吗?庄绍不能理解。在他看来跑步只是一种消遣,当然像孟野这种具备赛级水平的又另说,但比赛一般也是为了升学,跟物理化学竞赛没两样。
他问:“你为什么这么喜欢跑步?”
孟野说:“基因决定的,我爸就是中长跑运动员。”
原来是子承父业。
“所以你从小就喜欢。”
孟野摇头:“不,我打小就不喜欢。”
小时候他最烦的就是跑步,因为这项运动让他爸长年在外,不是集训就是参加比赛,一年到头见不了几回面。
他能跑,但从小就装作不能跑,体育成绩永远是全班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