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礼堂出来吹了会风,孟野渐渐冷静,鸡皮疙瘩也消了。
他挺高兴的,不过也有点不高兴。
庄绍会打鼓这事之前从来没透露过,所以孟野觉得这厮有秘密,甚至可能秘密还不少,由此感觉到两人之间的某种差距。
十七岁的年纪早懂事了,孟野又不傻,他能看出庄绍以前家庭条件应该很优越,起码有钱学乐器,还学得这么棒。雁岭这小地方就不会有家长浪费钱让孩子学打鼓,要学也是学传统类型的,将来升学有用。
以后要是考不上临大,他跟庄绍就会成为两条短暂相交但并不平行的直线,头也不回地往各自方向奔去。
但这不妨碍他们现在是哥们儿,只不过孟野突然有些低落而已。这是掺杂着年少的忧愁、惊喜、意外、迷惘、喜欢(无论哪种喜欢)的复杂情绪,他说不明白。
所以他决定去跑步。
遇上什么不明白的事他就喜欢跑步,跑起来就什么都不用想,什么也不用管,跑就是了。汗水不会骗人,它会让你睡得更踏实。
另一边,庄绍换回自己的衣服出来,金子淇激动地喊他一起合影,说是要留作纪念。
“行,把姜玥叫上,鼓是她借的。”
姜玥大大方方地跟他们拍了一张,散了以后说:“我刚才好像看见孟野了,他应该是来找你的吧,你们见上了么。”
庄绍回头。
姜玥说:“别找了,早走了。”
两人从后台出去,前面正在撤场,献给校长的花没人带走。姜玥觉得扔了可惜,就提出想带回家,还要给庄绍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