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影狐疑地看着向晚,有些不太信。

吃火锅被辣嘴唇很正常,但脸为什么都红了呀?

可吸吸鼻子,向晚身上确实有股浓重的火锅味儿,江影这才半信半疑:“行吧,那你写个澡再睡,喝点儿下火的金银花。”

“好的江姐,我这就去。”

向晚心里有鬼,跑的比兔子还快,一溜烟儿就窜到了浴室。

关上门,开着灯。

向晚盯着浴室大镜子里的自己,心脏咚咚咚地乱跳。

她从未见过嘴唇是如此殷红的颜色,像是熟透的草莓,鲜艳欲滴;再顺着嘴唇向上看去,耳骨处若隐若现一道淡红色痕迹,那是最后,林钦咬住的地方。

向晚恍若隔世,根本不敢相信镜子前的人是自己。

她,真的和林钦接吻了?

而且还不是简单的擦边而过,是真正的唇舌交缠。

向晚从来都不知道和一个人接吻是这种感觉,甚至,如果这个人不是林钦,她也根本无法想象自己会接受这样的动作。

可一切,只因为是林钦,所以她完全没办法拒绝。

“冷静,冷静……”向晚深呼吸了几口气,然后闭上眼,开始洗澡。

十五分钟后,向晚穿着睡裙从浴室出来,发烫的脸颊已经冷却下来,唯独嘴唇的色彩在瓷白皮肤映衬下,更显鲜艳。

客厅内,江影依然在忙碌。

向晚发现她是在收拾行李,甚至连摆件也在打包,顿时震惊:“江姐,你这是要做什么,搬家吗?”

江影身体僵硬了半秒,而后直起身,扯出一个勉强的笑容来:

“晚晚,还没来得及告诉你,我要回老家了。”

“什么时候的打算,为什么……”向晚一时难以接受,江影是她大四开始租房后的第一个室友,两人相处了三年,一直关系融洽,江影就和她的姐姐一样。

可是,这么温柔又漂亮的江影,居然要走了。

“你知道的,前阵子我跟我前任分手了,家里又一直催着我结婚。”江影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与辛酸,但却意外的平静,“云城的房价又这么贵,我今年三十岁了,我觉得我这辈子可能都无法靠自己买得起房,所以,还不如早点回家。”

“江姐。”向晚咬着唇,欲言又止。

她知道,江影做出这个决定,一定用了许多勇气。

习惯了大城市生活的人,会贪恋这座城市的繁华。

但再怎么繁华,城市里没有了自己相依为靠的人,繁华便只是枷锁罢了。

回到家乡,看似不理智,又何尝不是一种选择呢?

江影显然已经看开,她走到向晚身边,温柔地拍了拍向晚的肩膀,鼓励她:“晚晚,你和我不一样,你可以在这个城市立足的。”

这句话向晚翻来覆去地回味了一整夜。

的确,向晚的收入哪怕在云城也算高薪,而且工作内容相对轻松自由。

可向晚不是本地人,至今还在租房住,如果她真的想在这个城市立足,那么势必,她需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