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甘情愿把脖颈放在我手上,等待恢复记忆后我的审判。
而我如他所愿带他走了,我既没送他去死神的地界,也没有丢下他在那南方的阳光、羊圈、贫穷里没落腐朽——我给了他华服珠宝馐珍,我给了他家族世代繁衍的宅邸,我还给了他作为伯爵情人的身份。
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他爱华服、他爱上流生活、他爱美好的容颜。我尽数给了他,作为他的爱人,我年轻、俊美、多金、高贵。我只要求他乖顺的品质。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可如今他就受不了了,可如今他就想离开我了。他忘记恢复记忆的我把匕首架在他脖子上的时候,他又是如何忍下痛苦也要讨好我的模样?他后悔了,他不再甘心接受死亡。就像他如今贪得无厌的善变一样。
他现在过着人人都艳羡的生活,他甚至以此为报酬吊到了一个无耻的家伙作为他的棋子推开我。他却对我毫不知感激、毫不知忠诚。
他吮过了我的血——就将我看成食之无味的肉,要丢给路边的野狗。
钟摆在楼下无人的客厅里一下一下地晃,左、右、左。楼上是听不见声响的。手扶着栏杆,俯视着楼梯下的安德烈,我却觉得它在我心上嘀嗒。
不,我完全可以强行把他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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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吃瓜):这种情况就不要表现得彬彬有礼的冷淡啦,反而安德烈会以为你的兴趣被尼桑尔带走了。但是,强迫也不太好吧………
(死去的)菲利普小舅舅(顺走笔者的一片瓜,看戏):哎,看来我的小外甥对这种事情还是不太上道呢。这是他谈的第几个来着?没关系,我看那个绿眼睛的男生也不错。
第6章
安德烈无法逃出我的掌心。
他离开阿盖尔森府邸必需要一辆马车,否则只能徒步走过那漫长的前地。然后在佃农里寻找进城买卖的车马搭载。而这片土地所有的属民都听从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