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平打点出笑脸来,跟着韩秀去找陆允明。
那柳树荫下站的不是陆侍郎又是哪个?
他还穿着打球时穿的窄袖胡服,比平日穿圆领袍显身材,宽肩细腰大长腿,运动能力又好,兴许是个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程平决定收回刚才老腊肉的言论,其实腊肉也没什么不好,配着辣椒炒,有味道得很。
程平一边在心里猥琐着,一边恭恭敬敬地行礼。
陆允明手里攥着骨哨,似笑非笑地道:“程主事越发本事了,吹得一口好哨子,又写得一手好字。”
……程平想起那条“胜!胜!胜!”的标语来,也有点尴尬。《诗经》里面那么多文采华美、气势宏大的战争诗,从里面挑两句裁裁剪剪、攒吧攒吧,就能当口号,偏孟员外郎说太“文气”。程平开玩笑地说:“总不能说‘户部儿郎,胜!胜!胜!’吧?”
“如何不能?就这样写。”孟员外郎拍板儿。
就因为这个标语还有那一堆哨子,在赛前可没少让窦侍郎瞪,孟员外郎是被主瞪的,程平是被陪瞪的。
这会子又要再次挨批……好在这阵子在户部受孟员外郎熏陶,程平脸皮又增生了不少,当下祭出孟氏微笑,“重在参与嘛。”
陆允明被个一千多年后的词语噎了一下,缓缓呼口气,“程主事可愿陪本官散散步?”
你都“本官”了,我哪敢说不?程平赶忙叉手:“不敢请耳,固所愿也。”
听到这句话,陆允明想起上次在家里吃饭的事,神色缓了缓,负着手,转身往曲江边走去,看着他手里露出来的骨哨上的黑色绳子,程平蹭下鼻子,快步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