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除非把它悬空窝着,做个扇坠什么的。然而它只有一面是光滑的,反面就不中看;上头的一个洞,位置又不对,在宝石的正中。

姑姑叹了口气,说:“看着这块披霞,使人觉得生命没有意义。”

(原刊1945年5月《杂志》月刊第15卷第2期)

十二、关于《笑声泪痕》

久已听见说香港有个冒我的名写的小说《笑声泪痕》,也从来没想到找来看。前些时终于收到友人寄来一本,甚至于也还是搁在那里两个月都懒得看。骂我的书特意寄赠一册,也只略翻了翻,就堆在一叠旧杂志上,等以后搬家的时候一并清除。倒不是怕看,是真的不感兴趣。并不是我忽然“小我大我”起来,对于讲我的话都一点好奇心都没有。提起我也不一定与我有关。除了缠夹歪曲之外,往往反映作者自身的嘴脸与目的多于我。至于读者的观感,我对于无能为力的事不大关心,只有自己势力圈内,例如上次寄出《三详红楼梦》后又通篇改写,但是已经驷马难追,那才急得团团转。不过这本《笑声泪痕》需要写篇短文声明不是我写的,只好到底还是看了。

有人冒名出书,仿佛值得自矜,总是你的名字有号召力。想必找了枪手,模仿得有几分像,才充得过去。被剥削了还这样自慰,近于阿 q心理。而且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书末附有一篇类似跋的文字,标题《关于<恋之悲歌>》,下面署名制版,钢笔签名“陈影”。开首如下:

《恋之悲歌》,正如它的书名那样,从头至尾是一个悲剧。

作为悲剧的主角——章云裳,是值得我们同情的。她虽然因生活而被

迫走入欢场,她虽然饱经沧桑,饱受苦难……

可知此书原名《恋之悲歌》,陈影著——除非是用另一个名字。这篇跋冒充附录的书评,自吹自捧一番。小说糟到坊间不会有人出的地步,可能是自费出版的。印刷所手中有纸版,乐得盗印,只换了个封面,书名改了,作者名字换了个比较眼熟的,人又在远方,不会有麻烦。这样看来,原作者也是受害人了。

此人大概是真姓陈,不是笔名,因为书中叙述者名叫陈丹,写跋的又是陈影。照他的作风做法,绝舍不得隐姓埋名。他是广东人,屡次称“喜欢”为“中意”:“这是我最中意听她唱的两支歌”(第十三页):“但是他对我已经中意,是毋容再研究的了。”(第六十页)——“容”是别字,不是排宇错误。——国语吴语虽然也有“中意”,用法不同些。——书中男主角的故乡也是广东一个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