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不觉得可耻,我交了个小学生当男朋友。
怪他实在太帅,长相也戳中我的点,就是有点费钱包。
别误会,他并非那种惯爱敲诈、吃软饭能手,是我瞧他一头柔软看着就非常好摸的奶黄发,吃着棒棒糖鼓起来的腮帮,再触及那双渴求零食的可怜无助大眼睛,只恨不得直接把铜锣烧店盘下来给他。
所以当然是买买买,坚决不能让孩子饿肚子。
再者,他小小年纪就声名远扬,这附近无人不知七小mikey的大名,连高中生不良都不是他的对手。
对于当时大了他两岁作为初中生的我,恰当好处地满足了那个年龄的虚荣心。
若以目前的状况客观来讲确实有些魔幻。
我的好友难以理解为何我非要找不懂事的小学生。
相濡以沫的幼驯染不香吗?能够天天腻腻歪歪的同级生不香吗?成熟风流的前辈不香吗?
“首先,我没有幼驯染。”我反驳她的第一句,“其次——”
“你是想说一见钟情?”好友插嘴道。
我摇摇头,她继续猜测:“老土的英雄救美?”
“nonono。”我再次反驳,向她娓娓道来我和佐野万次郎的初遇,“那是个阴郁的下雨天……”
“我懂了,你和他一起躲雨认识的,看他被雨淋湿的小猫小狗模样,激发了你的母爱。”
我怒了。
“那是个阴郁的下雨天!”
“……我突然想吃铜锣烧,于是去了附近卖铜锣烧的店,正巧撞见他从店里走出来,一脸幸福吃东西的模样。不成想下雨天地滑,下一秒便见他在门口不慎一个趔趄,导致咬了一口的铜锣烧直接掉在地上,还正巧落进了一滩积水里。”
好友默哀,“好惨的孩子。”
“目睹了他从幸福期待到梦想破灭绝望的表情变化,说起来有点下流,可我站起来了。”
好友缓缓打出一个:?
“你难道还能躺在地上……你是变态吧。”
她逃出十米开外,远远对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