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元庆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枝叶,尉迟惇站起身,撮嘴打了个尖利的唿哨,天空上出现了猎鹰,盘旋着落下,停在尉迟惇肩上,杨元庆和这只猎鹰已经混得很熟了,便伸手摸了摸它的头。
猎鹰却调过头,迅速啄了他一下手背,却不是真啄,他们这一火人,除了主人外,它就对杨元庆稍微好一点,这也是因为杨元庆一路上射野兔喂它。
杨元庆笑骂道:“你这只扁毛畜生,居然敢啄我,喂你吃肉的时候怎么不啄了?”
尉迟惇轻轻抚摸它的头笑道:“它对你已经很好了,连我弟弟都不敢碰它。”
“嗯!尉迟,你真名叫什么,你刚才说,你是顶父亲的名字从军。”
“你就别问了,我叫尉迟惇,记住了?”
杨元庆快步走进森林,张锦缎讨好似的将一支烤好的羊腿递上,“火长,调料我已经放好。”
张锦缎是洛阳人,是洛水上的摆渡人,长得倒是挺大,却是九名手下中胆子最小,也最无用的一个,因为他水性很好,尤其善于划羊皮筏子,所以被调到杨元庆手下。
他很善于奉承杨元庆,当然他的目的只有一个,打仗时照顾他一点,他儿子还小,老婆孩子都要靠他养活,他当然不想死。
杨元庆拍拍他肩膀笑道:“锦缎,以后别这样,他们看见了,又要瞧不起你,我也不会因为这个就照顾你。”
张锦缎有点尴尬地挠挠头,只得跟着杨元庆回山洞了,山洞里,一只整羊已经烤好,烤得金黄喷香,斥候鱼鸿全用刀一一分给众人,鱼鸿全身子肥胖,但水性极好,外号叫胖鱼,有一手好厨艺,烤肉自然是他份内之事,众人洒上盐末,便蹲在地上大嚼起来。
杨元庆在啃一只羊腿,但他的心思却不在吃上。
“老刘,赵明胜呢?你们一起出去,他怎么没有回来?”
“我们出去就分手了,他向北,我往南,我怎么知道他去了哪里?”
“那你发现什么敌情没有?”
“没有,我只闻到烤肉香味,就回来了。”
众人都会意笑了起来,就在这时,外面传来急促的马蹄声,所有人都停住了动作,就像被定身一般,随即,所有人都扔掉手中肉向马匹奔去,横刀出鞘,张弓搭箭,洞口处人影一闪,传来赵明胜焦急的声音,“火长,我发现突厥巡哨队了!”
杨元庆走上前,沉声问:“在哪里?有多少人?”
“就在北面二十里外,足有二十名骑兵,他们都在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