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凌重新回到孔宣身边,将捡来的铜钱放在桌子上,来回摆弄,听着铜钱清脆的响声,一双眼睛ii的,一副贪财的样子,可是孔宣却感觉不到孔凌的俗气,她做一切都是那么自然。
“捡钱的感觉真是太爽了,我差一点都忘记了我的最大梦想。”孔凌趴在了铜钱上“大叔,您一定要让财神叔叔给我再下一场人民币雨,我要被人民币砸死。”
“噗。”兔再次不负众望的喷酒,和孔凌相处这么久还是受不住孔凌的奇思妙想,竟然想要被什么人民币砸死?“话说孔凌,你确定能砸死你?”
虽然孔凌觉得定海珠弄成项链戴像是暴发户很俗气,但是她身体里还是有两颗定海珠的,本身修为也算勉勉强强迈入天仙兔从来没听说过天仙会被什么人民币砸死,你当是你的专属板砖定海珠?兔对孔凌将定海珠当板砖用怨念不是一般的深。
“领会精神。”孔凌手指一弹,一枚铜钱飞向兔的脑袋,兔一挥爪子,铜钱自然落在爪子里,翻来覆去的看看铜钱,实在没发觉怎么就那么让孔凌喜欢呢。
铜钱雨散去,酒楼里人的多了起来,有人感叹:“可惜可惜,本来好好的夫妻,谁知竟然被公主看上了,也不知道王大人是不是会休妻?”
八卦心起,孔凌竖起耳朵,那人不过是随口感叹,平头百姓怎么么能提豪门大族的事情?孔凌百爪挠心,实在是想知道怎么回事,便凑到那名中年汉子的身边,主动倒酒道:“大叔,那位大人会不会情比金坚,糟糠之妻不下堂。”
孔凌长得可爱得很,穿着打扮一看便出身名门,中年汉子道:“我也只是听说,公主看上眼的,还能得不到?王大人还真不愧是好男儿,富贵不能y,他现在硬挺着不去公主,不休妻。”
“王大人是”
孔凌怎么听着这情节有点耳熟,“不就是王献之大人,长得玉树临风,又能写一笔好字,公主当然会喜欢了。”
孔凌眉骨一跳,“原来原来是他呀。”难怪听着耳熟,不就是那个抛弃青梅竹马妻子后迎娶公主官运亨通的王献之?死前还什么忏悔书?还给准备再嫁的前妻送去情诗,让前妻无法在婚,孤老一生,这样的渣男孔凌实在是看不上眼。
孔宣察觉出孔凌气息拨动,有走火入魔的前兆,抓住孔凌的手腕,将温润的真气打入孔凌身体里,旋转一圈后稳定住孔凌体内乱串的真气。
“大叔,我们去京城。”孔凌勉强向孔宣笑笑,“我要用最快的速度去京城。”
孔宣点头,抓着孔凌直接飞向云端,酒楼里惊呼,“神仙下凡,神仙下凡。”全都跪地叩拜,桌子上的铜钱还在,但孔凌已经飞向了千里之外的京城。
“他是谁?”
孔宣询问咬牙切齿的孔凌,孔宣很少见孔凌这么恨一个人,孔凌道:“渣男,最能装的男人。”
孔凌潜入王献之的府邸,如果他的妻子家族不曾没落的话,他根本就不敢生出休妻娶公主的想法,世家大族有时比在东晋比皇帝还厉害,就听见王献之说道:“把药端上来。”
“老爷,您不在想想?”
“不用,我不能对不住她。”
孔凌眼珠一转,东晋最讲究的就是美男,你伤脚不如伤脸,没有俊秀的外表,公主能看上你才叫奇怪。